我和老婆戀愛兩年,一直是異地戀,後來我老婆懷孕了,我們就結婚了。可是,本來以為老婆懷孕了,回去和岳父岳母談條件的話,因為不會太為難我,雖然一早就知道了老婆那邊的聘禮很貴。

  後來我和我爸提著禮物忐忑不安的上門了。我岳母倒是很熱情,可是談到聘禮的時候,我岳母倒是眼睛不眨一下,直接說20萬,一分不能少。還說這個是行情價。沒有什麼可談的。我一下子就傻了,因為我才工作不久,根本就沒有多少的存款。所以說對於這個聘禮,我真的是負擔不起呀,而且結婚還要各種開銷。

  可是看到岳母不能商量的意思,我只好和我爸回去商量了,回到家的時候,和我媽一說,我媽就開始罵我岳母勢利眼,只認錢不認人。現在老婆肚子已經有孩子了。我也沒辦法,最終我媽給我出了5萬,然後讓我其他的自己想辦法。我只能找親戚朋友借,最後還是把這個婚結了。

  結婚以後,我考慮到老婆懷著孩子,不可能去上班,而我工資只有4000塊,我知道想要應付日後的開銷恐怕不可能,決定辭職了,自己做。可是當我這個提議告訴我爸媽的時候,我媽第一個不同意。我知道這份工作雖然工資不高,但是畢竟是事業單位,算是鐵飯了,而且是我媽求人介紹的。

  可是現在是這份工作根本沒辦法養活我,所以我執意辭職。聽說我一定要辭職,這個時候媽甚至提出,要我先還了這5萬塊才可以辭職。我才剛辦完婚禮一分錢么有,還要創業,哪裡有錢呀。

  我媽咄咄逼人的樣子,那天我和老婆抱著痛哭,最終我老婆回家看我岳母,因為自從她要那麼多彩禮,我都不喜歡去我岳母家。不過這次去,我老婆竟然帶回來25萬。

  還說,五萬是借我還給我媽的,至於20萬本來就是我老婆的,所以拿回來給我當創業基金,而且說,如果以後店裡要幫忙,她可幫我帶孩子。

  我蒙了,這完全不是那個苛刻的丈母娘,畫風不一樣呀。後面我還是接受了這些錢,還給我媽以後,然後拿著20萬開始創業。

  創業項目是和我同學一起合作的,有穩定的客源,很快生意就做得風風火火,我本來想把錢還給我丈母娘,丈母娘說讓我存著買房子就好了。

  至於我媽,我當然知道要孝順她呀,可是一想到我哥結婚,他給買房給辦婚禮,我結婚就給5萬,關鍵時刻還要回去,而且不管我創業有沒有錢,我就高興不起來,雖然我會生活費,可是我知道以後,我肯定會更孝順我丈母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