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導游斃命酒店進展! 真正死因曝光, 疑是男男[性.交]玩[S.M], 沒想到最後…
導游連人帶車失蹤一天後,被揭發斃命於酒店。
據悉,死者生前開朗,並已購買明年1月3日飛往台灣的機票,因此,死者離開的消息傳開後,引起一片嘩然。
死者友人於31日昨午3時34分在面子書上載死者失蹤消息,沒料到翌日卻接獲惡耗。
死者為馮招強(29歲)生前在新山工作,2006年居鑾中華中學畢業,之後到台灣深造,畢業於台灣國立師范大學,大學畢業後有留台工作一段時日,才回到大馬。
據死者的親友在面子書上貼尋人貼文,死者原訂於昨天要帶團出遊,但卻沒有出現,電話不通,連人帶車失去聯絡,並相信死者人在新山或者振林山一帶。
死者友人受訪時說,他今早就接獲死者去世的消息,不常聯絡。另外,死者靈柩停放在居鑾中華紀念館,並於1月2日(星期二),上午10時往中華園火化場火化。
今日警方揭露30歲死者疑死前曾與另一名男子進行上床,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的死因為頸項纏結致死。
同時,警方昨日通過臥屍酒店閉路電視,迅速逮捕兩名49歲和36歲的華裔男子助查。
據了解,2名嫌犯在導游馮招強斃命後,還曾將死者遺體從案發酒店房間,搬抬到另一房間,而這一切都被酒店閉路電視攝下。
新山南警區新任主任沙胡裡納因今午發文告指出,警方於昨天(31日)晚上7時18分,接獲一名巫裔女子投報,稱茂奧斯汀某酒店118號房間有一名男子身亡。
「經過警方的調查,於118號房被發現的死者是馮招強,而該房間是由49歲男嫌犯所租,該嫌犯同時也在該酒店同一層樓租下另一間105號房。」
他說,警方初步抵達調查時,未見任何刑事案因素,一度將此案列為猝死案,直到新山班蘭醫院驗屍官解剖遺體後,才發現案件可疑。
他指出,查案官獲悉此案非單純自然死亡案件後,火速在實達英達花園一帶將2名嫌犯逮捕歸案。
「警方發現,49歲嫌犯是於12月29日下午4時50分,入住死者斃命的105號房間,半小時後死者抵達有關房間,兩人進行同性戀的男男交歡。」
此外,警方通過酒店閉路電視,發現49歲嫌犯和36歲嫌犯,疑在死者身亡後,竟曾將死者遺體從105號房,搬到118號房,令警方最後在118號房發現死者遺體。
沙胡裡納因指出,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