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5年正式服役的日本自衛隊「出雲號」護衛艦,雖然對外號稱「只是直升機護衛艦」,但近兩萬噸的排水量、配備全通甲板、艦載機升降梯與機庫等設計,都讓外界認為這根本是一艘「準航空母艦」,只差自衛隊目前還沒有可供短場/垂直起降型的戰機。日媒共同社25日引述政府消息人士說法,防衛省已經開始檢討採購可以短場/垂直起降的F-35B,預計明年就會寫進最新版的《防衛計劃大綱》。
日本自衛隊的出雲號護衛艦開始護衛美軍勤務。(美聯社)
《日本國憲法》第九條第一項明訂:「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同條第二項則是「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這是日本憲法被稱為「和平憲法」、「非戰憲法」的最重要規定,日本稱「自衛隊」而非「軍隊」、稱「護衛艦」而非「軍艦」,都是這個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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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共同社也說「日本政府一貫見解是,保有攻擊性航母已超過自衛所需必要最小限度」。但防衛省在擁有日向、伊勢、出雲、加賀等擁有全通甲板的直升機護衛艦後,又考慮將已經訂購的F-35A改為F-35B、或者另外追加F-35B訂單,甚至進一步計畫對甲板進行讓戰機易於滑躍起飛的改造工程、在甲板塗上耐熱塗料,增設與改善艦上航空燃料儲存、彈藥庫及管制功能,但此舉顯然抵觸「專守防衛」的憲法規定,勢必引起國內外的討論與反對聲浪。
F-35B。(美國海軍官網)
F-35B。(美國海軍官網)
F-35B。(美國海軍官網)
共同社稱,防衛省目前的想法是先將F-35B部署在跑道較短的南西諸島,但不排除改造或是新建直升機護衛艦。防衛省認為,F-35B可在沖繩縣的宮古、石垣、與那國島,以及南大東島和北大東島等各機場起降,除了執行警戒監視任務,活動範圍也將有效擴大。美軍為了將F-35搭載到甲板比航母更窄的兩棲攻擊艦上,研發出可短場起飛、能像「魚鷹」直升機一樣垂直著陸的F-35B。
日本海上自衛隊第二艘出雲級護衛艦:加賀號諸元。
中國《環球時報》指出,除了日本有意購買F-35B擴充戰力,包括韓媒日前揭露的韓國政府追加訂購F-35,其實也是希望購買能夠短場/垂直起降的F-35B,部署目標也是海軍的兩棲攻擊艦。韓國海軍目前擁有一艘獨島級兩棲攻擊艦(即「獨島號」),另一艘同級艦則正在建造中。若日韓都順利購入F-35B,除了北韓以外的東北亞三國將通通擁有航空母艦,而且日韓航母的艦載機可直上超音速巡航、視距外攻擊、雷達匿蹤的第五代戰機,加上美軍技術支援的神盾艦,整體戰力將更勝中國目前僅搭載第四代戰機(殲-15)的遼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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