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一個山區小鎮,家裡就我一個女兒,我爸媽在鎮上開了一家小餐館,我也在餐館幫忙。家裡條件算不上好,但比起農村也算不錯了。

因為家裡就我一個孩子,我爸媽捨不得我出嫁,我也不想離開他們,於是,就想找個上門女婿,來我家入贅。

我家挑了兩年,也沒找到合適的男人。一方面是農村觀念比較傳統,很少有人願意做上門女婿;另一方面是因為,我家的條件比較苛刻。

我們家要求:男方過來以後,家裡財政大權歸我們管,將來生了孩子也跟我姓。當然,結婚的時候,不用男方出一分錢,我們還會給點彩禮。

一直到去年年底,才終於找到了合適的對象,就是我現在的老公。他家在我們隔壁縣的農村,家裡有兄弟倆,他是老二。他哥已經成家了,不過花光了他家的積蓄。並且,他哥已經有兒子了,所以,他們家都支持他來我家。

我對他印象也很好,他讀過高中,前幾年在外面打過幾年工,也算見過世面,各方面都挺不錯的。於是,過完年後,我們倆就結婚了。

結婚以來,我們倆過得挺幸福的。雖然家裡錢都是我管,但我不摳門,他平時抽煙、喝酒,甚至打小麻將,我都不會說什麼,給錢很乾脆。再說了,他來我家以後,也是在餐館幫忙,錢本來就是我家的。

可是,就在上個月,他媽突然來我家了一趟,想找我們借錢。原來,她的孫子生病了,可她大兒子家沒啥錢了,想讓我們幫忙出錢。

我聽完非常為難,按理說親戚之間應該幫忙,可我們結婚才不到一年,我老公又是上門女婿,再說了,給他侄子治病,不知道要花多少錢,萬一是個無底洞怎麼辦?

正當我猶豫的時候,老公對他媽保證說,哪怕砸鍋賣鐵,也會幫這個忙的,讓他媽不要擔心。然後,他媽歡天喜地地就回去了。

婆婆走後,我不高興了,問他憑啥這樣說,他卻怪我不近人情。我們倆大吵了一架,我甚至想跟他離婚了。大家評評理,這事兒到底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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