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典型的重男輕女的家庭,我和弟弟相差兩歲,因為弟弟女朋友要10萬彩禮,我媽沒有,就在我身上打主意,後來她做主把我以12萬的價格嫁給了前夫,前夫說他看我第一眼就喜歡我,但是那是我已經心有所屬,我不同意我媽就絕食,最後我和初戀分手嫁給了他。
結婚後我給他生了一個女兒,但是我沒有喜歡過他,後來我提出離婚,他考慮了很久,他說你走吧,跟我在一起你就沒開心過。我倆就領了離婚證。
那天,女兒突然來找我,她哭著說爸爸病了,在醫院,你可不可以去看看他。女兒說的我心裡酸溜溜的,我從家裡拿了兩萬塊錢給他送到醫院,他執意不要,我扔下錢就走了。
下樓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的手機落下他病床上了,我只好硬著頭皮回去,剛到病房門口,我聽見女兒說:爸爸,你別讓我去送錢了,我媽給你的你就留著吧!前夫說:你不懂,你媽不容易,她拿錢你的後爸肯定不知道,我不想讓她為難。女兒說:爸,你一直忘不了媽媽,你把她找回來吧,我們才是一家人!聽女兒這麼說我哭了,我不知道自己該怎麼面對,我不知道該選擇親情還是愛情。我好慚愧。
我想對於選擇愛我的人結婚還是選擇我愛的人結婚,真的是好難!我選擇了我愛的人,這輩子註定活在愧疚中,這就是我的命!真希望他能徹底放下我,否則我一輩子都沒法面對他們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