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爛男不滿被甩潑汽油「活活燒死女友」,他坦承「就是想殺人」後法院判免死定讞
情侶交往前請確認對方是否有「恐怖情人」前兆!屏東一位41歲的男子黃俊華因為不甘被25歲馬姓女友甩掉,就藉機埋伏在對方家樓下,趁女友回家時點燃汽油,活活燒死女友,但如今最高法院判決出爐,認為黃俊華未達《兩公約》最嚴重犯行免死,改判無期徒刑。
▼據悉,黃男跟馬姓女友交往4年多,他不滿女友提分手後避不見面,2015年底就埋伏在馬女家門口等候,看到她騎機車返家後,就朝她身上潑灑汽油,再拿衛生紙點火拋去,馬女全身立刻被火舌吞噬,而黃男則在聽到爆炸聲後逃之夭夭。
▼馬女的弟弟出門查看情況,就看到姊姊渾身被火燒傷,送醫後發現肺部也有吸入式傷害,傷重不治身亡。馬女弟弟透露,姊姊昏迷前,有告訴他兇手就是前男友黃俊華。
▼檢警調查後,發現馬女一直負擔黃男生活費,還幫對方償還20萬貸款。後來因個性不合分手,黃男則一直懇求復合,但馬女封鎖對方的Line,讓他頓生殺機。
▼檢方認為黃男在犯案後還模糊其詞,辯稱只是「過失殺人」,認定他沒有悔意,以死刑起訴。一審時,黃男否認殺人意圖,被改判無期徒刑,二審時,他又坦承自己潑汽油的確是想要殺死女友,但內心非常懊悔,希望女友家屬原諒,法院認為他是因為感情糾紛失去理智,所以維持無期徒刑判刑。
▼全案再度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黃男深感自責,且罪行與隨機殺人有異,未達《兩公約》的最嚴重罪行,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黃男拿汽油活活燒死女友的行為非常歹毒,從他先去買汽油、又埋伏在女方家樓下來看,實在很難相信他是「一時失去理智」,而是早有預謀啊…
來源: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