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別人介紹認識的,我年紀偏大,29歲,她小點26歲,所以,我就想對待閨女一樣,包容她的任性和脾氣,每天我就像伺候大小姐一樣,早上起來做好早飯,中午回家做飯,晚上做飯,給她洗腳,洗衣服,連她的內褲,我都是手洗,想吃什麼,買什麼,因為我這年齡的,人家肯嫁給我,我心裡很感動,再說了,她長得也很漂亮,家庭也挺好,跟著我,說實話,委屈了,所以,我願意對她好,但是,這種好沒想到成為她變本加厲的資本。

結婚後1年,老婆就懷孕了,我就讓我媽來照顧她,比較肚子大了,做什麼都不方便,本身她又懶,我為了多掙些錢,有時候在公司加班,可是我媽來了之後,她的做法讓我忍無可忍,我媽早上起來做飯,她嫌我媽把她吵醒,打擾她睡覺了,我媽中午做飯,她嫌不合她胃口,直接就倒垃圾桶,晚上我媽邊拖地,她邊嗑瓜子,邊嗑瓜子還邊往地上扔,這些我媽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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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想大嘴巴扇她!可是為了孩子,我不能打她,但是,她太過分了,這不國慶假,她想去旅遊,我說,你肚子也挺大了,就別去了,國慶期間旅遊的地方都是人,到時候再碰到你就麻煩了,她說,我不在國內玩,我去國外,我一聽,國外?去哪?她說,去巴黎!我說,我工資就六千塊錢,你也已經不上班了,沒有工資,我們雖然有些存款,但是,那是給孩子留著的!她說,我不管,我就去,我只負責生孩子,養孩子是你們的事,我才不操心,我現在不去,以後更沒機會去了!必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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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一聽,也說了一句,兒媳婦,要不別去了,你肚子已經大了,再折騰去國外,萬一出個意外,怎麼辦?誰知道她又發火了!說,你算老幾啊!你憑什麼管我?你沒事別說話,我還可以不那麼煩你!每天在我眼前晃悠,快煩死了!我去不去,你沒資格管我!我一聽這個急了!打了她一巴掌!她坐在地上哭了起來,說,你敢打我?你不去,我就去打胎,我就離婚!我媽說,兒啊,去吧!去吧!

我沒有辦法,只好依她了!我媽去我姐那裡了,我下午訂好機票,我們晚上就坐飛機了,在半路上,我接到了我姐的電話,她說,我媽突發腦溢血,住院了!我知道我媽是被氣的,我說,我媽被你氣的住院了,去不成巴黎了!我現在要去醫院,她說,不行!已經住院了,你回去她也好不了!等從巴黎回來,她也許就好了!你必須跟我去巴黎!我說,那是我媽!我媽病了,我不回去,我還是人嗎?她說,你敢去,我就跟你離婚了,我一聽這個,下車,把她拉了下來,我說,離不離婚隨你!媳婦沒了可以再娶,孩子沒了可以再生,但是,老媽就一個!你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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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已經離婚了,她果然打了胎,我媽幸虧救治及時,已經沒有大礙,我這麼做不後悔,如果是你的話,你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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