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9、10月期中獎清冊出爐,千萬元特別獎共有15張,有民眾在台中市南屯區楓和路的全家便利超商花新台幣10元買了報紙,就中了千萬元大獎;另外有人花2萬7000元的補習費,竟也中了200萬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表示,這是首次有補習費發票中大獎的紀錄。明年元旦起以公司型態成立的補教業,以及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販售面授課程須課徵5%營業稅並開立發票,但其實現在已經有補習班依規定開立發票。
不過,2萬7000元並非史上最高的特獎發票金額。史上最高特獎發票金額,出現在2011年3、4月期,有消費者花了4萬7000元買飼料,也中了200萬元特獎。
9、10月期15張千萬元特別獎發票中,消費金額最低的,是在台中市南屯區楓和路的全家便利花新台幣10元買報紙;消費金額最高的,則是在新竹市東區忠孝路的大潤發,花1480元買食品。
而13張200萬元特獎發票中,消費金額最低的,是在桃園市桃園區漢中路的統一超商花5元買飲品。值得一提的是,消費金額次低的,是在桃園市八德區建國路的全家便利商店,花了手續費6元繳學雜費。
賦稅署官員笑說,本次200萬元特獎中,有2筆與「學習」有關,顯見進修學習不僅可以充實自我,還有發財的機會;且明年起公司型態補習班需開發票,也能增加民眾中獎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