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時,中山醫大的大四生張博崴發生山難,南投縣的消防局搜救51天後仍一無所獲,但山友2天內就找到遺體,讓張博崴家屬氣得控告消防局搜救不力,更獲法院判決266萬多元的國賠,創下台灣司法首例!

▼2011年2月27日,中山醫大應用外語系的大四生張博崴,獨自攀登台中與南投交界處的白姑大山,海拔高達3300多公尺。次日下午,他致電女友說自己迷路,隨後就此失聯。

▼得到消息後,南投警消便聯合國軍入山搜索,但找了51天仍然一無所獲。山友黃國書和友人判斷張博崴可能會切下溪谷找路,結果入山2天就發現他的遺體,而且研判死亡時間是在一兩週前,引發民眾譁然!

▼張博崴的家屬因此質疑搜救單位疏失,導致兒子枉送性命,憤而向南投消防局提告,並在2015年獲得法院判定266萬元的國賠,成為台灣首例。但南投消防局收到判決書後也立刻上訴,並在近日進行言詞辯論。

▼消防局舉日月潭水社大山救難事件為例,指出當地雖然路線單純,但消防人員仍需3天時間救援,何況是路線更複雜、危險的白姑大山!消防局的委任律師也指出,過去也有委託過民間團體,但並沒發現山難者,張博崴事件時更出動了「全部最會搜救的團體」,搜救絕無延遲情況,而山友是排除已經搜索過的地方才找到遺體,不能判定消防局搜救不用心。

▼但張博崴父母反駁說,他們是在報案之後,消防局隔天才組織搜救,也沒有找民間團體求助。經歷了混亂的51天救援,都是在空耗救援的黃金時間,明顯是政府怠忽職務,才讓兒子失溫休克而死。

▼張家委託的律師也指出政府搜救採用地毯式搜索,根本沒有標準作業程序。兒子罹難後張博崴父母也致力投入「面山教育」的推動,希望台灣政府能改善登山救援的狀況,提升搜救機率。他們也強調申請國賠不是為了錢而已,而是改善台灣對於登山活動的認知。

張博崴的事件也引發許多後續效應,包括提議立法禁止單人登山,以及山內搜救費改由使用者自付等等。大家認為怎麼樣的機制才能讓這件事更完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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