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我是一個很理智而且很明智的人,大概我政治課學的好,知道人與人之間的聯系是物質。
我30歲的時候結婚,因為自己的挑剔,直到30才遇到我想嫁的人。父母沒有催我,因為他們知道我可以處理好自己的事情。
結婚的首要素就是有房,而且必須是付全款,老公提議說出個首付要求結婚後慢慢還,我不答應,因為他寫他自己的名字,婚前買,但婚後我要和他一起還,這對我不公平。最後的結果就是,我媽借給他買房子的錢,他付全款,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老公當時覺得這樣挺好的,就同意了。
我媽說借的錢慢慢還就行,不用寫借條,但是我不,偏要他寫個借條,雖然老公覺得這樣生分,但知道我的性格就是這樣的,所以寫了。
裝修房子買家電都是我媽出的錢,我要求我媽把買東西的發票都留下來,如果有個萬一,也留個證據對吧?
結婚兩年後懷孕,因為我懷孕反應特別大,就辭掉了工作在家裡專心養胎。有一天,我發現老公的衣服上有香水味,我知道,他出軌了。我沒有哭也沒有鬧,只是裝作不知道,跟了他幾天,拍到了他出軌的照片,然後提出了離婚。
老公很不解,問我為什麼離婚,我說因為出軌,老公讓我拿出證據,我就把照顧給了他,嚇得他把照片趕緊撕掉。但是,我能拿出照片讓你看我怎麼不會備份呢?
我起訴離婚,老公要求和解,說這樣太丟人,他家裡十八代單傳,不能毀在他這一代。我同意了,但要求只有一個,那就是:淨身出戶,我為他保留名聲,對外說我們夫妻不各!他說不行 ,因為我們有房有車還有存款,至少要分走一半,孩子他不要,也不會給撫養費。
我當然是不同意的,把一把借條拿了出來,有買房子借我媽的錢,有買車借我媽的錢,有老公做生意借我媽的錢……
老公當時都傻了,這兩年,沒少用丈母娘的錢,他以為我媽不會找他要錢的,但沒有想到這些借條都在我這裡,而且我跟他要了!
最後老公什麼都沒有要,房子、車子、孩子。
我覺得我還是很明智的,如果我不是一個明智的女人,最後老公出軌受傷的是我,而且我什麼也得不到!因為我是一個理智的人,所以我不哭不鬧,既然感情已經破碎,那我就想盡辦法得到自己應得的利益就好,畢竟人與人之間的聯系是物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