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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公結婚的時候,因為他家裡條件比較好,父母是做生意的,而我家裡父母都是普通下崗工人,靠著打零工供著我上了大學。
所以,第一次去見婆婆的時候,婆婆對我態度不冷不熱的,我連中午飯沒吃久走了。但最後還是因為老公對我特別好,我才願意嫁去他家。
談婚論嫁的時候吧,婆婆那邊又整了一出幺蛾子。因為我們是一個城市的,按照我們本地的風俗,嫁女兒,男方是要拿出10萬塊錢彩禮的。
婆婆開始裝腔作勢,對我父母說全款買了婚房加上裝修,沒有多餘的錢給彩禮,還讓老公來勸我不要彩禮。
我心裡一陣冷笑,他們家全款買了房子沒錯,但是寫的是他兒子的名字,不要欺負我不懂。新婚姻法明確規定誰出錢,房子就是誰的,哪怕現在要加上我的名字,也是我老公的財產,哪一天老公和鬧翻了,我只有被趕出去的份兒。
說彩禮是陋習,其實,我父母也不會要這個錢,這個錢只是給我的一份安全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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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婆婆不給彩禮,我父母也不好意思厚著臉皮要,雖然窮,但是骨氣還是有的。 和老公在一起3年多,多少還是有點感情的,因為彩禮最後談崩點,也犯不著。
老公答應,結婚後,工資卡全部給我保管。於是,婚禮還是順利舉行。婚禮當天,婆婆興高采烈,我聽到婆婆偷偷對一些七大姑八大姨說”娶了個便宜媳婦兒,沒花一分錢“盡管 心裡非常不爽,可是這大喜的日子,我還是忍下來了。
但是,結婚一個月後,婆婆突然買了一輛15萬的汽車給老公,這下,徹底火大了。她說家買了房子,裝修後沒錢,很窮沒錢給彩禮,我理解。
但是她手上明明有買車的錢,卻不給彩禮,這不是明擺著欺負人嗎?
我私下狠狠和老公吵了一架,老公一直安撫我,說他之前也不知道婆婆手上還有這麼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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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才不是那種任人揉捏的軟柿子,為了出這口氣,我偷偷和老公商量。希望老公能幫我,但是關繫到婆婆,老公因為彩禮的事情一直覺得非常內疚,聽完我的提議後,還是答應站在我這邊。
一個周末,我和老公去給婆婆家吃飯,婆婆一個勁兒讓我多喝雞湯,說這個是補身子用的,讓我多吃點,這樣以後才能生個白白胖胖的孩子。
我放下筷子,直接說:媽,我們不打算要孩子。
婆婆聽完愣住了,以為我在開玩笑,說:瞎說,哪有女人結婚不生孩子的?
我立即說說:“在結婚還沒不給彩禮的呢?結婚彩禮都可以免,孩子也可以不生。”
婆婆氣的讓我馬上滾,我拉上老公,頭也不回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