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生的,不親」、「不要讓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世」是台灣社會看待收養家庭的刻板印象;兒福聯盟表示,社會大眾對收養的想像比較保守,雖然並未「規定」要告訴孩子自已的身世,但這是孩子與生俱來的「權利」、身世也是形塑自我認同的基礎,正確的告知更能強化親子關係。兒盟強調,與其讓孩子從他人口中得知自己身世真相,不如一開始就陪著孩子理解,一同調適心情、接納彼此。
兒福聯盟副執行長白麗芳表示,根據105及106年的台北市收養資源中心來電諮詢資料,近3成的民眾在接觸收出養服務前,依然停留在兩兩相私下約定即可收養的觀念中,並有許多民眾希望收養孩「不能知道自己的身世」、「切斷原生家庭聯繫」最好。
對此,擔任收養媽媽的翁小姐表示,她在孩子小的時候就很誠實地回答孩子詢問「我是怎麼來的?」等問題。「我在他小的時候就告訴他,是因為媽媽的身體不好,所以上帝送給我你這個最大的禮物。」翁小姐表示,當看見孩子的那一刻,所有養前的煩惱都被克服了,「真正當媽媽後真的感受到什麼叫做無條件的愛」,「那些血緣關係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教養孩子,希望孩子也能用輕鬆的態度面對自己的過去。」
另外,《候鳥來的季節》導演蔡銀娟也分享自己的心路歷程。她表示,身為養女的她從小被父母隱瞞自己的身世,長大發現事實後,才驚覺原來從小與父母的衝突,多是因為父母對她的隱瞞;另外,父母在知道她與生父母有連繫後,也擔心孩子是否愛生父母較多。她認為,這樣的擔憂與隱藏,對她來說卻是更多的壓力;如今她自己也成為收養父母,她不願重蹈覆轍,希望可以與孩子自然的討論。她也鼓勵養父母,若是在教養上、面對社會眼光上有所疑慮,也能與三五好友聊天談心,或是與社工討論,得到更多支持。
兒福聯盟也呼籲, 因收出養事關重大,將改變三方間的法定關係,所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正式收養前有一段試行同住期間,簡稱為試養期(亦即觀察評估期),來了解收養人的照顧是否適合成為孩子家長,以保障被收養人的權益;試養期並非試用期,嬰幼兒頻繁轉換生活環境,將損及孩子的安全感,甚至影響日後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希望再一次的釐清說明與倡議,能在「用愛收養」的前提下,為出養孩子找一個溫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