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戀愛三年,結婚十年,現在有一個女兒。前夫是我的初戀,我十七歲跟他戀愛,二十歲結婚生下女兒。這麼多年他一直對我很好,我對他一直很信任放心,我不像其他女人喜歡檢查男人的手機。結婚十年以來,他的工作一直不穩定,收入僅夠糊口。
2010年底,前夫出了嚴重的車禍,當時脾髒破裂大出血導致全切,左膝粉碎性骨折。生命垂危手術在醫院裡搶救十個小時,病危通知書下了三次。ICU住了五天才搶救回來,我在醫院的折疊椅上睡了兩個月,為他端屎端尿。手術後他不能活動,導致便秘拉不出來,開塞露都不管用了,是我戴著手套給他摳出來的。
前夫出院十天後,他給情人發消息說想念被我抓個正著,一直都是模範老公的他居然瞞著我有情人了。我老家在汶川,當時地震家裡的房子也垮了,需要重建,父母沒有社保需要養老,女兒還要養育。他怎麼能這麼不負責任生意剛有點起色就有小三?
原來前夫出車禍時,我是事後趕到醫院後他正准備進手術室。後來我才了解到,他剛出車禍還清醒時,第一個電話是打給小三的,前夫在搶救,我六神無主在手術室門口痛哭的時候,小三也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哭泣。
我在醫院伺候的時候,小三在走廊上偷窺。我回家給前夫燉補湯時,小三在病房為前夫擦身。小三甚至在前夫還在ICU昏迷的時候冒充家屬進去看過他。我很傷心難過,前夫在這次車禍中,我那麼的細心照顧他,他都不知道感恩,出院後應該跟小三一刀兩斷。
前夫的背叛我很憤怒,我要求離婚,他在我面前解釋只是在網上跟女人閒聊,並沒有發生關系,在我面前保證下次不再犯了。為了女兒,當時看在他當時還拄拐杖的情況下,我暫時表示原諒以觀後效。然而他並沒有說到做到,二十天後我再次抓到他們聯系,並抓到他們一年前上床的證據。
前夫惱羞成怒,甚至口出惡言,說我克夫,克著他這些年沒有發財。還污衊我是把他們的照片是人工合成的,說早就不愛我了早想跟我離婚。說對方是個妓女,他找了又怎麼樣。人家是患難見真情,老娘是患難見姦情!
當天我起草了離婚協議,他一直不簽字僵持了四五個小時,我不允許他出門上廁所,用最惡毒的語言刺激他,終於逼著他簽字並把他趕出了我們的出租屋。因為我的戶口一直在我父母那兒,第二天我回父母家用要買保險的借口騙來了戶口本,下午叫他到民政局簽字離婚。
前夫磨蹭到下午兩點過,進了民政局還問我,老婆你真的要跟我離婚嗎?看在女兒的面上可不可以不離我一定改,離婚了對女兒成長不好。我說要是你在脫小三褲子的前一刻能這麼想到女兒的成長,我們也不至於走到這一步。退一萬步說,在你車禍以後跟小三一刀兩斷我不知道,或者前幾天你真的就跟她斷了聯系回歸家庭,我也不至於找出來你們上床的證據,我們也不至於離婚,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前夫猶豫了很久,最終顫抖著手在民政局列印出來的離婚協議上簽下了他的名字。我們十三年的感情,十年婚姻在這一刻畫上了一個殘缺的句號。那一刻,前夫眼角有淚。而我裝著若無其事實則心如刀絞。
離婚確實是一件傷筋動骨的事。我自問自己上敬公婆下撫幼女,對前夫也是諸多照顧,盡了為人妻,為人母為人媳的本分,然後前夫在我的眼皮之下居然蒙騙我出軌有夫之婦五年,這讓我對自己產生了極大的質疑,自我否定。我真的是哪裡沒有做好以至於他要在外找慰藉?
離婚的第二天,我約前夫出來坐坐,讓他實現諾言,告訴我小三到底是誰,他們怎麼勾搭上的。我不明白為什麼自己非得弄明白,再往自己的傷口上撒一次鹽。
他們是同事,小三小他七歲,06年認識的時候小三還是單身。兩人曖昧了一段時間,小三回老家結婚懷孕生子去了。然後10年初小三回我們所在的城市工作,兩人聯繫上後就在一起了。小三和我們租住的同一個小區。前夫每間隔幾天就早上六點半出門跟我說是去送貨,實際是去小三家溫存。晚上十二點之前回家是因為應酬多,實際是再陪小三快活。
我問他是不是我哪裡做得不夠好以至於他要在外面找小三?他說不是,你做的很好,對我,對我父母,對女兒都很好。是我自己鬼迷心竅。我說你愛上別人了可以跟我說離婚呀,我不會賴著你不放手。
他說你這麼多年對我那麼好,除了我媽,再也找不到對我這麼好的人,我說不出口,我也不想跟你這麼好的人離婚。我很憤怒的說,那你就想紅旗不倒彩旗飄飄?他說他總存在僥幸心理,以為我不會發現,跟小三就來也有感情了也捨不得分手。
你說,這個離婚的理由我夠牽強吧?
【婚姻情感,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