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很重要,但太過分的要求可能會嚇跑對方!中國一名婚禮主持人日前PO文表示,有一對新人前兩天本來要結婚,結果新娘在兩人登記前突然拿出一份婚前協議書要新郎簽署,新郎認真看完內容後瞬間變臉,決定不結婚了,最後婚宴也被迫取消。
該份婚前協議書中總共有5大項、18小項的規定,其中包括「男方婚前所有個人財產在領取結婚證後都歸為夫妻共同財產」、「每月工資發放日後由女方給男方發放零花錢,由女方決定零花錢的數額及是否可以超支、預支」、「對於生育和教育問題,以女方意見為主」、「婚後男方從父母方受贈、繼承等方式得到的財產都為夫妻共同財產,且要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
這份協議書中,還有一條核心守則,那就是「如果男方違反協議中3條守則任何一條,女方有開除婚籍的權利,且離婚後,男方須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並且在離婚後賠償女方120萬人民幣(約550萬台幣),一年內付清。」
因協議內容完全偏袒女方,準新郎看完協議書後,氣到決定不結婚了,最後婚宴也被迫取消。報導提到,婚禮主持人原本擔心新人取消婚禮會害他賠錢,於是對新郎說「如果是真愛,一點問題沒有」,但後來良心過不去,還是趕緊叫新郎千萬別簽,「因為簽了下半輩子就毀了!」
近日微博上一名自稱是婚禮主持的網友@可愛大肥羊PO文,表示一對新人原本打算在雙十一當天領證,第二天舉辦婚宴,已經發了喜帖給親友,也在酒店定下了40桌喜宴,沒想到9日新郎收到新娘發給他的一份婚前協議,新郎一看完內容決定取消婚禮,不結婚了!
新郎將這份婚前協議也發給了@可愛大肥羊,他表示自己看後也很震驚。這份協議共有3頁,包括5大條共18小條規定和守則。如「約定男方婚前所有個人財產在領取結婚證後都歸為夫妻共同財產」、「每月工資發放日後由女方給男方發放零花錢,由女方決定零花錢的數額及是否可以超支,預支」、 「雙方結婚後,對於生育和教育問題,以女方意見為主」、「婚後男方從父母方受贈、繼承等方式得到的財產都為夫妻共同財產。且要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 ,而且用詞嚴謹、環環相扣。
@可愛大肥羊說,這份協議是新娘學法律專業的閨蜜起草。他也表示,如果新郎取消婚禮,他自己幫忙新人請了攝影攝像,又接不到新的單子,會損失四五千元,但是「可是看到這麼一紙協議,我不能昧著良心勸和吧!」。而在11號的時候,新郎也跟他致歉,表示要取消婚禮。
網友紛紛留言「這叫協議啊,這是恥辱的條約啊」、「很好奇這學法律的閨蜜,會不會從此開始反思自以為的聰明」、「但凡女方對男方有半點感情,都不會叫男方簽這樣恥辱的條約,很簡單,因為捨不得,這條約一旦簽下去,男的一生都完了」。
也難怪新郎會決然的取消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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