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40歲那年,老伴因為腦溢血就拋下我和一兒一女走了,到現在已經20個年頭了,在我們農村,也不提倡再婚,我獨自一人靠著十畝地把孩子們拉扯大。女兒挺懂事沒讓我操心,她結婚了,嫁給了本村的一戶人家。

​兒子也到了結婚的年紀,找的對象是他的同學,人家女方說就一個要求,就是在市裡買套房,將心比心,誰家嫁女兒不是要房要車的,她家的要求也不過分。不過這卻讓我犯了愁。後來兒子跟我說:媽,把咱家的地賣了吧,以後我倆在市裡找個工作打工,你就住我家,等有了孩子你幫我帶。聽兒子這麼說,我還能說什麼呢,終於兒媳如願以償的住上了市裡的新房。

兒子也兌現了自己的承諾,給我收拾出一個房間。住了大概有半年,我每天給他們兩口子洗衣做飯,平時很少出門,我覺得能和兒子一起生活我就知足了。

​那天我過生日,我說農村人不興過生日,不用白花錢,可是兒子兒媳都說一定要過。兒媳給我做了好多好吃的,還買了個大蛋糕,吃飯的時候兒子說有禮物要送我,他從兜裡拿出一張車票遞給我說:媽,我知道你在我家住的不習慣,照顧我們挺累的,你去大姐家住吧,大姐在家反正也沒什麼事,你倆正好可以作伴。我接過車票,我說我困了,我想休息。

回到自己房間,我癱在地上,老淚縱橫,我知道兒子兒媳這是在趕我走,他們嫌我礙眼了。他們要過自己的婚姻生活,我是多餘的。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了車站,兒子說要上班,沒來送我。我沒去女兒家,我回到了老伴留給我的老房子,院子裡的草已經半人高了,就這樣我臨時安頓了下來。

兩天後女兒聽到了我回來的消息,她和女婿來看我,把我帶回了她家,女兒說:讓我別和弟弟一樣,以後她養我。那天我去老伴的墳上哭了一場,我說:孩子們都大了,都有自己的婚姻和家庭,我成了拖累,我現在在女兒家住,他們待挺好的,你再等我幾年,過幾年我就來陪你。

​我終於想明白了,對於自己的兒女,有時候,你最疼愛的那個不一定是最孝順的那個,人心有時就是這麼捉摸不透,既然女兒肯要我,我就該好好珍惜她這份情,至於兒子,算了,我就當沒生過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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