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雖然我們的感情很好,但是能最終走進婚姻的殿堂還是有許多波折的。

婆婆見第一面就不喜歡我,說我城裡小姑娘,嬌氣的很,不如弟媳婦那樣樸實找人喜歡。我花了好一番力氣,每次到他家不但大包小包給家裡人買禮物,各種髒活累活搶著干,後來婆婆終於點頭了,我們才得以結婚。

婚後我和弟妹先後懷孕了,可以說是雙喜臨門,婆婆樂得合不攏嘴。我懷的是一個乖寶寶,孕反不是很嚴重,期間一直堅持上班,在單位的時間過的快一點。我也很高興去單位,所以我幾乎一直到了預產期才休假。

因為寶寶胎位有點不正,頭又偏大,因此醫生建議我要提前刨婦產,不然有可能對寶寶不好,這樣一來就比弟媳婦兒早了將近半個月。婆婆聽說我要刨婦產,又開始說我嬌氣,什麼女人生孩子不就和母雞下蛋一樣嗎?誰還沒生過孩子怎麼就要刨了呢。這刨要多花錢呢什麼的。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沒聽見。

寶寶出生了,七斤二兩的女寶寶,全家都很開心,只有婆婆板著臉,果然沒讓我抱上孫子,我聽著很不舒服,想要頂回去,但是老公勸住了我,想想也沒有必要,我們一家開心就好了,反正做完月子我就回家了,也不經常在一起住,沒必要吵架。

我的奶水不夠吃,媽媽就給我買了很多雞啦、排骨啦什麼的幫我燉湯補一補,但是婆婆只有在我媽媽在的時候才拿出來一點給我燉湯,媽媽不在的時候,每天只有粥和雞蛋。坐月子婆婆也不怎麼幫我帶孩子,月子裡瘦了十幾斤。等我快做完月子的時候,弟媳婦生了個男孩,這下給婆婆樂壞了,天天幾乎不著家,回來就是大包小包往弟媳那邊拿東西,一次我正好看見她把肉什麼的都拿著出門被我撞見了。我們都心知肚明這是媽媽給我買的,我問她:"媽,您這是幹什麼去呀?"她支支吾吾的說,你這也馬上出月子了,東西也吃不了,我就給你弟妹拿過去。我笑了:"好呀,拿去吧。"然後進屋把寶寶哄睡了,出門前弟媳家。

我到她家就把她家廚房砸個稀巴爛,告訴婆婆說:"手心手背都是肉,你一碗水端不平我不怪你。但是生女兒是你兒子決定的,你不喜歡我沒關係,你照顧弟妹我不反對,但是別拿我媽媽給我買的東西來這獻殷勤。"說完我就走了,婆婆只能低頭。

我不覺得我做的對、但是我也不覺得我做的有什麼不對,你對我好,我加倍奉還;你對我不好,以後我也不會熱臉貼冷屁股。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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