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把歷任市長的帳,全算在陳菊市長頭上?」高雄市財政局長簡振澄4日表示,陳菊11年借了1000億元做建設,也償還了包括勞健保欠費514億元等共1208億元債務,「柯P所說的每個數據都不是事實!」他強調,柯指控高雄市2600億元的舉債額度,陳菊任內用了2400億元,實情卻是「這些是歷任市長累計下來的總債務」。

他表示,高雄市舉借金額已連續7年下降,105年度編列預算舉債73億元,卻僅用了20億元,目前舉債仍有540億元空間,陳菊明年任滿時,留給下任市長的舉債空間「只會多不會少」。

簡振澄說,高雄面積6都最大,人口比台北市多,現況卻是「不僅今年台北市統籌分配款比高雄市多120億元,歷年都多100億元以上」,這是長久以來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公式的不公平所致。

直轄市時期(與高雄縣合併改制前)

  • 1994年修憲,依據憲法新通過的第118條《直轄市自治法》,院轄市改稱為直轄市,並改為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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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