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凱是經朋友介紹認識的,他帥氣,上進,事業有成,自己開了一家公司,他的氣質一下就把我給迷住了,所以,相識一年,我們就走進了婚姻的殿堂,不久就有了寶寶,寶寶三歲,另一個寶寶已經在腹中了。

可就在這個時候,林凱要害我我離婚,原因很簡單,一個很有錢的女人愛上了他,他說她很愛她,我苦苦哀求,我說,你不看別的看孩子,咱們眼看就兩個孩子了,如果要是兒子就兒女雙全了。

林凱冷冰冰地,“肚子裡的孩子打掉吧,生下來對你我都是個累贅,這個寶寶你要不願意就歸我,離婚過錯一方在我,你開價吧!”

看來哀求已經不能讓他改變決定,我決定要冷靜一下,然後找他父母親屬勸他,可他收拾他的東西要走人了,我知道走便不會在回來,我拚命拉他,他使勁一甩,我摔倒在地上,同時,我肚子疼痛,他以為我裝的,摔門離開了。

在李康急著收拾衣物要離開時,燕子死死拉住他,求他不要拋棄他們母子,燕子的眼淚還有大寶豆豆的哭喊,沒能喚回他的心,他一甩手就把燕子給甩倒在家裡的地板上,然後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我下身出血了,我叫了鄰居把我送到醫院,肚子裡的孩子沒有保住,從醫院回來,我決定和他離婚了,不再求他回來了,這麼兇狠的心腸,跟他又怎麼樣!

我們離婚了,房子歸我,還給我三十萬塊錢,女兒不要他管。

孩子我當然不會給他,不讓孩子有後媽。

一晃兒,六年過去了,六年間,我把女兒放在她姥姥家,我把房子賣了,加上用離婚所得的錢開了家網路公司,幾年的打拚,公司已經有了盈利,我也成了老闆。

這天,我去客戶公司談業務,意外地看見了,我的前夫林凱。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她已經不是從前的模樣,穿戴撲通,神色倦怠,一副落魄不堪的樣子。

看見我,愣了半天,才緩過神來,好象張嘴說了什麼,我視而不見地從他身邊過去了,我心裡這個爽,當初你那麼狠心地拋棄我,我當然要視你為虛無。

走過很遠,我用手機照身後,他還在朝我身後張望。

見到我客戶,便不經意地說起了林凱,客戶說,“他公司倒閉了,他媳婦卷錢跟人跑了,我們公司欠他兩千塊錢,他已經來五六趟了,錢還沒到手!”

這是罪有應得,現世現報了。

出來公司時候,我發現林凱在大門口等著我,還叫了我的名字,說,“我想看看我的寶寶!”

“閉嘴,那裡有你的寶寶,從你離開我們那一天起,她不再和你有任何關系,離婚協議已經寫明白的!”說完,我大步裡去,身後的林凱呆若木雞。

這晚上,我激動的徹夜未眠,這可真是老天有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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