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而離婚
江琪是我同事的朋友,我們在同事的刻意安排下見過幾次面,彼此印象不錯,考慮到大家年齡相仿、家庭相當,便迅速確定戀愛關係。
說實話,我們的發展的確快了些,認識不到一個月就有了親密關係,第三個月時,江琪懷孕了,這個意外讓我猝不及防。我提出拿掉孩子,江琪不肯,雙方家長也不願意,他們都覺得孩子來了是好事,我們就該順理成章地結婚。無奈,我和江琪於三個月後舉辦婚禮,為“閃婚”大軍的壯大貢獻了一份個人力量。
江琪生了個男孩,這讓包括我在內的所有人都欣喜若狂,儘管當初結婚時帶著幾分不情願,但如今木已成舟,兒子也有了,我便漸漸滿足於這種生活——閃婚也沒啥不好,幸福就行。因為倉促,我和江琪直到兒子百天后才領了結婚證,領證那天我是真誠和快樂的,記得當時我曾對江琪許諾:只要你不變心,我會愛你一輩子。
此後兩年一直風平浪靜,我們和其他普通夫妻一樣,過著簡單愜意的日子。我是個玩性大的人,朋友也多,常跟著一群人出去吃喝玩鬧,家裡的事大多交給江琪。其實她也不累,我爸媽一直跟我們同住,幫著做家務、帶孩子,江琪沒事就喜歡坐在電腦前瞎忙活。起初我對這種現狀還挺滿意,覺得大家各玩各的,互不干涉,未嘗不是一種和諧,直到2012年6月的一天,有個陌生女人打來電話,她說她丈夫正在跟我老婆玩曖昧,此事已嚴重影響到他們的家庭關係,希望我出面干涉一下。
這事我沒太往心裡去,總覺得是那女人太多心,40多歲的中年婦女,會以為每個年輕女性都是自己的情敵。我只把事情簡單地講給江琪聽,讓她不要再跟那男人囉唆,要不他老婆又該發癲了,“你鬥不過那種潑婦的,小心她潑你硫酸”。江琪嚇了一跳,自此果然不再跟那人來往。
江琪仍喜歡上網,她的上網以聊天為主,但我從未想過這類毫無意義的事情會真正影響到我們的婚姻和家庭。2012年10月,一次吵架後,江琪提出離婚,當時我以為那只是憤怒時的口不擇言,但此後江琪越來越頻繁地將“離婚”二字掛在嘴上,已有了“不達目的誓不甘休”的勢頭。
又一次爭執後,江琪異常堅決地提出離婚,那會兒我也在氣頭上,心想離就離吧,兩個人於當天去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
決絕背叛
從民政局裡出來,我和江琪這才各自打電話通知雙方父母,他們聽後均又驚又怒,責怪我們不該將婚姻當兒戲,要求我們第二天就去重婚。因為怒火未熄,再考慮到婚姻中存在的種種問題,我和江琪商量後決定:暫不重婚,但離婚不離家,再給彼此一個機會,看看是否還有繼續的可能。就這樣,兩個冤家仍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互相考驗著、觀察著……
2013年2月之前,江琪、江琪的父母以及我的父母曾分別三次提出重婚要求,都被我拒絕。那時我真的沒考慮清楚,而且工作上也存在一些麻煩,我想等等看,殊不知這一等卻錯過了最佳時機。
2012年2月初,我和江琪間再次爆發爭執,她憤而離家出走,誰都留不住,我試圖拉住她的手,她一把推開:“求你放了我吧,我已經愛上別人了。”她通過微信認識了一個男人,那男人很愛她,雖然他有老婆,但他已打算為了江琪而放棄家庭,他還許諾為江琪買房、開店,要讓江琪做“世界上最快樂的女人”。雙方四個老人,再加上我,五人輪番勸說,但沒用,江琪是吃了秤砣鐵了心,打定主意投奔新歡。為了斷掉我的念想,她甚至寡廉鮮恥地對我說:“我已經跟他上過床了,難道你就一點不介意?”
我開始調查那個男人的情況,並通過關係找到那個男人的老婆,他老婆也是個怪人,問她跟老公離婚沒,她一會兒說離了,一會兒又說沒離。我將事情轉告給江琪,勸她多個心眼兒,別被人騙了,江琪的態度卻異常固執,她堅信那人已經離婚,“就算沒離,我也願意跟著他”。
2月16日,我再次約江琪見面(她已經搬了出去),希望她能回心轉意,畢竟我們還有個孩子。不提這事尚好,一說起孩子,江琪更火了,她說當初如果不是因為孩子,我壓根兒沒打算娶她,即便是結了婚,我也不像個好男人,天天在外吃喝玩樂。而且,那次她提出重婚要求時,我居然還敢拒絕……她想到的全是我的不好,只有提起兒子時才會黯然落淚。
說到最後,我建議將那男人叫來,大家當面鑼對面鼓地將事情說清楚,如果事實真如江琪所言,男方已為她離婚,那我就徹底退出。
心結難解
男人來了,跟他一起來的還有他老婆,四人鄭重其事地坐到一起。
談話進行得並不順利,因為兩個女人時而痛哭時而尖叫,一對神經病。不過事情倒是真相大白,果然如我所料,男人並沒離婚,江琪被耍了。不僅如此,男人還在他老婆的催促下向江琪攤牌:他不可能離婚,他的家人都不同意,而且他自己在慎重考慮後也覺得離婚一事並不可行,當初的諾言只是一時衝動,希望江琪能夠原諒。最後,男人告訴江琪,他們的關係就此終結,為表示歉意,他願意賠給江琪兩萬元精神損失費。
江琪的反應可想而知,在男人跟他老婆匆匆離去後,她幾乎癱倒在椅子上,是我將她背回家,安慰她、鼓勵她,為她擦洗、給她做飯。我對她說:“只要你能回來,一切既往不咎,當初不同意重婚,不是因為不愛你,而是想給彼此更多一些時間,讓我更確定自己的感情……”
也許是我的話起了作用,也許是江琪沒了念想,她在一場痛哭之後撲入我的懷中,“老公,我們以後好好過日子”。
幾天後,我和江琪辦理了重婚手續。從民政局裡出來,我帶著江琪去了商場,給她買了一條鉑金項鍊和一枚鑽戒,不管怎麼說,這又是一次結婚。
從一場喧囂中平靜下來後,我開始有時間審視內心,卻突然發覺自己並不如想像中豁達。我問自己:這樣做值得嗎?江琪真的那麼重要?她能為了一個剛剛認識的男人拋家棄子,我還能相信她的人品嗎……幾個知情的朋友也都怪我太心急,他們覺得應該適當地讓江琪付出代價,最起碼也得是她哭著求著跟我重婚。他們說我做事欠考慮,而這樣的行事方式將讓我在日後的婚姻生活中更加被動。
我開始坐不住了,是啊,當初為何那麼衝動?錯的人不是我,卻為何讓我一再屈膝?每每想起這些,不平和憤恨就像野草一樣在心中瘋長,我恨自己卑賤,也恨江琪無情。不行,我得找回平衡,可又該如何平衡?再離婚是不現實的,雙方老人再也經不起折騰。那究竟要怎樣?也許我也該出軌一次,讓江琪也嘗嘗背叛的滋味,也去體會那其中的屈辱與無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