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院子里跑進來一隻小豬,把民警種的菜給吃了,所長讓人把小豬抓住先關起來,再找豬的主人,把吃了的菜給賠了,可找了兩天沒找著。
所長怕小豬餓死,主人找來不好說,就讓餵起來了!
半年多過去了,眼看就到年底了,豬長了200多斤還沒見人來認領,所裡研究決定殺了分給大家過年!
豬剛殺好正準備分肉,派出所旁邊一老頭來到院子對所長說:「你看我家的豬犯了錯,你抓也抓了,關也關了,判也判了,而且執行的是死刑,現在你們總得讓我來收個全屍了吧?」
全所暈倒!
飯桶在機關,高手在民間!
正好派出所指導員回來了,瞭解情況後對大爺說:「根據法律相關規定,認領屍體必須是直系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還需要做DNA鑒定,來給大爺抽個血,去跟豬做個親子鑒定」
大爺直接暈倒!
高手依然在公家!
報長的話:
這真是偷雞不著蝕把米,這位大爺忘了:民不與官鬥,因為鬥不贏。民不與官爭,因為官字兩個口,辯不贏。
別妄想在虎口拔毛佔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