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結婚之前我都沒有發現他是這樣的一個人,好吃懶做,酗酒成癮。結婚之後,他就待在了家,我一個人出去打工賺錢養活他,他偶爾會去來我工作的地方看我,只不過每次都是為了錢。

結婚三年,我生了一個女兒,沒等她足歲我就離開了。後來過了五年,我懷上了二胎,大著肚子一個人繼續在外面打些零工。不是我不想回家,只是婆家養不起我。快要臨產的時候,我終於下定了決心回家生孩子。

我以為女兒是他們家的,就算不是兒子婆婆也不會對她差到哪裡去。可是回家看到女兒的那一刻,我的心都快要碎了。那個面瘦肌黃,正在撿著破爛,穿著滿身破洞衣服的小女孩真的是我的女兒嗎?

這些年我一直在外面拚命的幹活,為的就是給孩子一個好的生活。我每個月也沒少寄錢回家,他們就這樣對待我的女兒嗎?老公也不管管嗎?我看著她說不出話,她看著我也是不認識的。

我牽著她就回了婆家,婆婆對她說我是她媽,她才認了我。那天,我跟婆婆吵了一架,就帶著女兒回了娘家。看著女兒那麼瘦,我就把她帶去醫院檢查了。檢查結果出來,醫生說的話讓我癱坐在地。

他說:你女兒長期營養不良,身上還滿是淤痕,可能長期遭遇家暴......我不顧醫生異樣的眼光,就把女兒領走了。

回家之後,我立馬跟老公離了婚,至於我肚子裡的孩子,我自己養活,也不會讓他像女兒一樣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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