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的,他是富二代,大學畢業之後就接手了他父親的公司。他能力強,一年的時間已經能讓他們的股東和員工信服了。我挺為他自豪!
我在外企工作,,工資也不算太低。我們畢業兩年了才結婚,也許別人會覺得我配不上他,但是我們是真心相愛的,而且我也不是貪圖他的錢。
我們商量婚事的時候,他的父母給了我家30萬的彩禮。結婚的時候,我爸媽陪嫁了25萬。婆婆對我挺好的,我們結婚之前就已經見過面了。
老公給了我一場很隆重的婚禮,婆婆還給了三萬的改口費。但是,婚禮結束後,婆婆就給我立下他們家的規矩,說我嫁到她們家就不能給他們有頭有臉的家族丟臉。
她提出規矩我能接受,畢竟我有義務要維護我們家的形象。但是,婆婆的要求真的太過分了,讓我十分氣憤。
第一,我要辭去我的工作,在家養身體,準備要孩子;第二,我要把手機里,除了老公以外的異性的聯繫方式刪除;第三,我要主動幫婆婆做家務活;第四,不能拿錢補貼娘家;第五,以上的幾條做不到就要老公離婚,並且凈身出戶。
這都什麼年年代了,我問老公知不知道婆婆的規矩,他說知道,還說他家裡什麼都聽他媽媽的。我瞬間覺得,自己真是蠢。
第二天,我收拾東西回了娘家,我寧願離婚,也不願意處處受限制。那不是家,就是牢籠,有工作我能養活自己和我爸媽,完全不稀罕他們家的錢!
大家說,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