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是個幸福的女人,在2010年的時候和前夫結婚了,不到一年的時間就給他們家生了個兒子,本來是一件高興的事,可兒子到了一歲零四個月的時候還不會走路,甚至目光有些呆滯,我擔心有什麼問題直接送到醫院檢查,可當結果出來的時候,對我來說簡直就是晴天霹靂,重度腦癱,很可能伴隨終生。

公婆說這個孩子不能要,趁現在還沒感情馬上送走,可我養這麼大,我心裡哪裡捨得?都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要送走我堅決不同意,後來老公對我說:「你要是不願意送走,那你帶著孩子離開這個家吧!」

我從來沒有見過如此狠心的男人,於是我就提出離婚,帶著孩子離開了這個家。

其實離婚之後我過得並不好,因為孩子和離婚的事,娘家人和我也斷絕了關係,說白了都覺得我是個累贅,因為孩子在身我沒法出去工作,平時就在家做一些手工,就這樣勉為其難地生存了下來。

女人總會有累的時候,慢慢我發現房東對我還不錯,只要他家裡煨湯或者有什麼好吃的零食,都會第一時間給我送來,別人都漲房租,而我一分不漲,甚至可以拖欠。

有一次孩子高燒,我實在是沒有辦法給他打了電話,他二話沒說開車把我們母子送到了醫院,而且大半夜一直陪我們到天亮,其實那個時候彼此之間都有點好感,只是那層窗戶紙誰都不好意思捅破,畢竟沒有感情基礎。

終於在去年年底,我沒有回家過年,我和兒子就蝸在出租屋裡,他大年三十端著餃子,手裡拿著一個紅包給我,臨走的時候對我說:

「其實你也知道我這人,沒什麼本事,但會疼人,如果你覺得我還不錯就考慮考慮我,我離婚多年一直沒結婚,你如今一個女人帶著孩子真的不易。」

經過2個月的時間考慮,我同意了,今年五一的時候我們領了結婚證,之前我還擔心老公的全家會嫌棄兒子,沒有想到公婆對他還真不錯。

直到最近發生的一件事,我決定離婚,這輩子再也想不嫁了。

那天兒子到醫院複查,臨結帳的時候我肚子不是很舒服,老公抱著他排隊,等我回來的時候,我聽見老公對他嚷嚷大叫,而且還說了這樣的幾句話:

「你給我老實點,你本來就是累贅,要不是你媽,我才懶得要你!」

我萬萬沒有想到眼前的這個男人會偽裝得如此之深,平時對我好,估計也就是看我長得還過得去,回到家我就提出離婚了,兒子是我的全部,哪怕毀掉自己的婚姻幸福,我也不願他受到一絲的委屈。

很多人說,自己的親生父親都拋棄了他,更何況後爸,能夠接納我們就算不錯的!可誰能理解一個做母親的心情?

大家覺得該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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