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個好女,我想我是給女人丟臉了。我和老公在外打工的時候認識的,我被他對我的好所感動,兩個人就在一起了。我們結婚之後,他不願意再出去打工了,說是外面人心險惡總是勾心鬥角,想留在家裏跟村裏人混。

我不同意的,我可不想一直留在村裏,可是我那時懷孕了我只好。他跟著村裏做水泥工的人一起給人家起房子,有時候出去半個月才會回來。孩子出生後婆婆幫我帶,但是,我真的不想留在村裏。

老公擰不過我,只好讓我自己出去打工。我外出的時候,兒子剛滿1歲,那時我只有23歲。剛出去的時候,我幾乎每天都會打電話回去問一下孩子的情況。兩年後,我遇到了一個男人,我對他動心了。他說只有我離婚了他才會和我在一起,我給老公寄了一份離婚協議,我把孩子留給他,他簽字了。

也許是報應吧,我離婚了,但那個有錢的男人還是不願意娶我。我想他也是喜歡我的,在一起的三年里,他給了我很多錢。後來,他說他要結婚了,就給了我一張卡,,叫我以後不要再纏著他了他已經是一個有家庭的男人了。

我早就料到這樣的結果,我帶著那張50萬的卡回娘家。到家我發現我的父母都不在家,鄰居說我爸病發人在醫院,我匆匆趕過去。

攙扶著我母親陪著我母親守在手術室前的不是別人,正是我的前夫。我媽一看見我就開口罵了我,說我這個不孝女還知道回來,還說我爸病危好幾次了都是我前夫幫的忙。

前夫看著我什麼也沒說,我卻跪地痛哭了起來。這些年我為了那個男人,一直沒和家裏人聯繫,可我的前夫居然還願意照顧我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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