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在工作中認識,剛開始的時候,我覺得她不僅很漂亮,還很賢惠。我追了她2年,她才同意跟我在一起。

老婆特別喜歡網購,一有時間就在網上看東西。結婚前還好,但是結婚後,我覺得她有些過分了。

我們兩人的家境還是不錯的,大學的時候,她一個星期也就兩三個快遞,而且也不是很貴。結婚後我也曾勸過她,不要總是網購,會成癮停不下來,可是她幾乎都沒聽進去過。

她什麼東西都要網購,周末也不肯和我出去逛街說是太累了。每個星期我都會接到老婆的消費信息,我8000塊的工資都沒到一個月就被揮霍一空。

結婚那會,我家給10萬彩禮,岳母一分不要都給了老婆。但是,那10萬在老婆手裡,僅一年就沒有了。

上個月,她跟我說銀行卡里錢沒有,叫我多給她5000塊。我問她要來幹嘛,她說她購物車裡的東西都滿了,要結算。我當場就罵了她,兩人吵了起來,她被氣哭了,跑回了娘家。我沒有去把她追回來,希望她在娘家好好反省。

冷戰的那幾天,我又收到了七八個包裹,我懶得打開,就把它們堆在了倉庫里。看她還這麼不知悔改,我把離婚協議書寄給了她。

跟她從民政局出來後,我直接回來家。那幾天,快遞還一直在往我家送。我打電話叫她來把東西拿走,她來了。我眼睜睜的看著她把包裹全都拆開,我才發現裡面沒有一樣是老婆的。有給我的,還有給我父母用的按摩枕,家裡的生活用品......

我突然反省自己,結婚這麼久以來,我自己用的,我爸媽用的,家裡用的東西,我一樣都沒有買過,我覺得自己錯得有多恐怖。

我挽留前妻不要走,對她說我錯了。她看著我捂住嘴說不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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