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14歲女兒初夜的母親,連同拉皮條的夜店老闆娘涉嫌買外甥女初夜的嫌犯被老越警方帶上推事庭申請延扣。
欠下滿身債的婦女竟然是將14歲女兒的初夜,以1000令吉賣給自個的弟弟,後者為了“回本”,在旅社客房裡一夜將外甥女(受害者)梅開三度。
砂拉越老越警方於日前扣押了涉嫌出賣女兒初夜的母親(30餘歲),扯皮條的夜店老闆娘(40餘歲),也於昨日逮捕了涉嫌出錢買外甥女初夜的嫌犯(23歲)。
砂警方刑事部調查組主任拿督德夫古馬證實,老越警方昨日將該嫌犯扣押上老越推事庭,申請延扣7天,扣留至本月17日。
他指出,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376條文(強*姦),以及2001年兒童法令調查此案。
另外,老越警方在週一(9日),將受害者的母親及夜店老闆娘帶上老越推事庭,申請延扣3天調查,扣留將在明日屆滿,警方預料將提控她倆。
有關母親欠債賣女兒夜間的案件,是在今年4月間發生,受害者是已輟學在當地某卡拉OK做招待員。
涉嫌買外甥女初夜的嫌犯據警方初步調查,受害者事發時是被母親帶往當地某旅舍客房,目睹她舅舅將1000令吉交給母親,在母親離開後,舅舅當晚在客房裡3度性*侵她。
受害者在事隔半年之後,在上週日(8日)才向村長哭訴,才告揭發,並由村長陪同下,向老越警方報案,接獲投報的警方立即採取行動。
據警方調查,受害者的舅舅在事發當天,確實有在案發的旅舍登記開房,也有目擊證人看到嫌犯同受害者,當晚在客房住了一個晚上。
據知,嫌犯被警方錄取口供時,承認當晚是同外甥女在旅舍客房住下,但否認有給姐姐(受害者)母親1000令吉買外甥女初夜,也否認有性*侵外甥女。但他的供詞被查案官察覺有漏洞,立即將他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