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臺灣最火的電影,《我的少女時代》,就是《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的女生版。
可是,我一直想寫的,是《那些年,我們這些沒人追的女孩》啊。
我的青春期簡直就是一部血淚史。
那真是一段漫長又黑暗的日子啊——說得好像我現在已經走出黑暗了似的。
初中的時候,坐在我前面的男生,數學很好,眼神超屌。特別毒舌,每天我跟他的交流就是互相攻擊和互相羞辱。
現在回想起來,他就像《秘密花園》裡的金朱元,傲嬌、自負,看不起全人類。我喜歡他那種“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好吧,說實話,我喜歡他就是因為他長得帥。
我的膚淺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我從來沒有奢望過他會喜歡我。
讓我安心的是,他也不會喜歡別人。
因為他誰也看不慣啊。
初中二年級,班上轉來一個女生,從大城市來的,高挑、清純、氣質脫俗,能把一切俗豔的顏色都穿出聖潔的味道。她順理成章地成為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
不幸的是,她成了我的同桌。
我很想和當時的老師談談,你把一個女神和一個死胖子放到一起,讓我每天聽她傾訴美女的煩惱,老師啊你什麼心態!
14歲之前,我從來沒有在乎過穿什麼。每天都穿著圖案很弱智的T恤和土爆了的牛仔褲。而我的同桌,她的衣服款式都跟偶像劇裡一模一樣。如果那時候把鏡頭對準我們兩個,我上演的是《打工妹》,而她就是《浪漫滿屋》。
請給我配點《二泉映月》的音樂,謝謝。
我開始在意起打扮來,我讓媽媽給我做了很多連衣裙,試圖顯得好看點兒。至少,在我暗戀的男生眼裡,我不能是一坨不明物體啊。
但還真的是哎。反正他壓根沒看到我的改變。
比悲傷更悲傷的事是,他只花了十秒鐘,就喜歡上了她。
原來他看不起全人類的原因,是因為還沒遇到她。
學校辯論隊一哥的他,在女神面前,簡直就是個結巴。
有一次,他給女神講了個笑話,女神當時正感冒,一笑,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場面極其尷尬,我內心有點兒竊喜(我也夠猥瑣的),這下子,男生總該幻滅了吧。
他對女神說,你好可愛啊。
我擦。
14歲的我,還不懂得一個人生真諦,只要你長得美,什麼都可以原諒。
他對她表白了。
她給出的回應就是,從此再也不理他了,一句話都不跟他講。
她說,對於追她的人,她從來都不搭理,不會吊任何人的胃口,只想讓他們徹底死心。
我心裡多希望她是個綠茶婊,但是她不是。
我準備了好多壞話,但是我卻連討厭都沒辦法討厭她。
反而覺得她好帥啊。
換現在,搞不好我已經被掰彎了。
我喜歡的男生,在她眼裡連備胎都不是,勉強只是一個路人甲。
有一次傳卷子,從後面傳到前面,她忘記了不跟他說話。她拍了下他肩膀,說了一句,哎,卷子。
他轉頭過來,我看到他的眼神裡,滿是驚喜,簡直在發光。
媽蛋我從來沒見過他那樣的眼神。
我目睹了他的每一次欣喜和每一次悲傷。
暗戀是條食物鏈。
不幸的是,我剛好處於最底層。
下麵的空氣真的不太好啊。
我暗下決心,老子再不會喜歡不喜歡我的人了。哼。
高一的時候,我坐在倒數第二排。
坐在倒數第一排的是一個理科學霸。
每天上課都在看漫畫書,但數理化考試永遠考第一那種。
他語文很爛,作文統統寫成流水帳,無聊透頂。
對我作文很好這件事,他相當崇拜。
他每次都認真地研究我的周記,他說,你以後一定可以當作家。
有一次,一個同學拿我的名字開玩笑,說我的名字怪怪的。
他幫我說話。
他說:我覺得這名字很好聽啊。
我的死黨們知道這件事,一口咬定他喜歡我。
我開始搜集他喜歡我的證據。
有一次上課,我和同桌在看《故事會》,那時候完全把《故事會》當黃文看啊。
看到正刺激的環節,書掉下去了,掉到我課桌後面。
老師很生氣,問,誰上課看課外書?誰?
這老師超凶的,特別擅長人身攻擊,能一口氣罵你一小時。
我當時嚇尿了,想像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狀況,想像了一下請家長,想像了搞不好我媽會扇我一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