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苦命的大學生,因為我自己感覺我沒有得到母愛。
小時候,我爸媽非常疼愛我,我五歲那年,爸媽開始四處打游擊逃生,最後生下了弟弟,從此我親媽變成了後媽,所有的愛都被弟弟奪走。
好不容易挨到大學畢業,找了個疼愛我的老公,我們結婚的時候先是在老公家辦的酒席,然後在來我家這邊補辦,我打電話告訴我媽我們要回家辦結婚酒,我媽聽了之後說一切幫我們操辦。
可我媽要我們自己出錢,我打錢給她的時候,媽媽說她給我們定了個五星級酒店,絕對的有面子,只是有點貴,我和老公商量結婚就這麼一次,豪華點也無所謂,所以就按我媽的報價把錢打了過去。
可是當我們回家去酒店的那一刻,才發現我媽定的只是個普通的小酒店,我問我媽怎麼回事,我媽說:嫁女兒又不是娶媳婦,不用那麼高檔,再說了人家也不會因為高檔多送你禮金啊,會虧的。
想到是自己新婚大喜,又是我親媽,我也沒多說什麼,總算高高興興的舉行完婚禮,送走了所有賓客,我正打算去看看收到多少禮金的時候,我媽已經拿走了禮金。
看我滿臉的疑惑,我媽又說:閨女啊,這禮金呢,媽就替你收下了,將來親戚們辦個事兒的時候我也好還回去。
我實在有點不高興,我媽的理由真的是冠冕堂皇,我說:媽,哪有你這樣的,你這簡直就是無本生意嘛!
沒想到我媽還來勁了,大聲的指著我說:你這姑娘怎麼說話的,人家姑娘找個婆家都是十幾二十萬的收彩禮,我培養你這麼個大學生,不但成了賠錢貨,現在還反過來說你媽了。
若不是老公拉住了我,叫我不要和我媽吵,我真想理論一番,不過想想就算了,就當這些錢是為自己贖身吧。
只是老公領著我剛走出門,我媽就舀了一瓢水倒了出來,她說:嫁出去的女人,就像這碗水,收不回來了。
真的太令人傷心了,這種親媽,真的還不如沒有的好,你們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