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玉殺小燈泡後「一審判無期逃死」,如今還想「重建精神狀態」再獲得減刑…檢方怒:「應該判死」!
去年3月嫌犯王景玉在內湖隨機砍殺女童「小燈泡」,震驚社會,但今年5月判刑時,法官卻以《兩公約》中不能對精障者判死刑為由,改判無期徒刑,引發群眾公憤。不過王景玉逃過一死後仍不滿足,在近日開庭中竟主動聲稱:「我有精神疾病,符合減刑規定!」
▼王景玉去年3月手持菜刀,隨機砍殺內湖區4歲女童小燈泡,害對方當場身首異處。被捕後王景玉開始胡言亂語,自稱是堯舜後代,要找四川女孩傳宗接代,但又稱自己知道小燈泡不是四川女孩,經檢方調查後,確認王景玉罹患「思覺失調症」,但認為他犯案時並沒有發病,求處死刑。
▼一審時,王景玉承認知道自己不對,希望能趕快出去賺錢,求法官從輕量刑。法官也以《兩公約》跟《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中,對於精障者不得判死為由,改判王景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不過雖然逃死,王景玉在近日出庭時,又再度懇求法官減刑,他在庭上聲稱:「我有精神疾病,符合減刑規定。」認為依他的精神疾病,應該再予以減刑,一審判無期徒刑太重。
檢方馬上反駁說王嫌犯案時神智清楚,不符合減刑要求,一審的判決有所違誤,應求處死刑。替王嫌治療的看守所醫師則指出,王嫌的病情在這半年內,靠吃藥治療有所好轉,但這樣的治療必須持續,否則他的妄想和幻覺又會再度出現。
▼另外,王嫌曾在不久前提出和被害家屬進行「修復式司法」的請求,希望由王嫌父母和被害者家屬和解,但小燈泡的家人已經透過律師表示,他們無意和王嫌進行「修復式司法」。下次開庭的時間另訂。
王景玉當時犯案造成人人恐慌,更為年紀小小就喪命的小燈泡疼惜不已。在害死一條人命後,他又企圖求處減刑,真的讓人難以接受啊…
來源:E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