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受不了那個家庭的氛圍,就在三年前提出了離婚。當時女兒還不到四歲,我想把她帶走,可他們家沒答應。不過,離婚以後,我每個月都會去女兒的學校看她,我們母女倆感情一直很深。

這三年來,我租了個房子一個人生活,親戚朋友們也給我介紹過物件,但是我因為受過傷,對感情看得很謹慎,所以一直沒再接觸過別的男人。

反倒是前夫,跟我的關係比離婚前更好了。有幾次我去見女兒的時候,他正好也在,我們一家三口就會一起去玩,過的非常開心。我知道我應該徹底放下他,可心裡總是還有他的位置。

今年9月17日,是我32歲生日。那天我沒通知任何人,就想一個人安安靜靜過一天。可沒想到,中午的時候,前夫帶著女兒來到了我住的地方,給我帶來了一個生日蛋糕,還有一大束鮮花。

我當時非常激動,沒想到他還記得。吃蛋糕的時候,他讓我閉上眼睛許願。我一睜開眼,就發現他跪在我面前,手上拿了個鑽戒,求我再嫁給她一次。

我當時感動地快哭了,差一點點就答應他了。可是那一瞬間,我又想到了我們在一起生活的四年,他的花心,以及他爸媽的臭脾氣。於是,我沒有答應他,說我需要一段時間考慮。他有一些失望,但還是說尊重我。

那天生日我過得非常開心。就在他們離開的時候,女兒突然悄悄塞給我一張紙條,還沖我眨了一下眼睛,然後馬上走掉了。

我拆開紙條,上面是女兒稚嫩的字體,有的地方還是拼音:媽媽,我也想你回來。可是爸爸現在還不好,他騙了你,你不要相信他!

看完這些,我的眼淚一下子就出來了。我有一個這麼好的女兒,可我卻沒法和她在一起生活,這到底是我的幸運呢,還是不幸呢?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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