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繆新華的父親繆德樹因病去世。繆德樹2012年2月刑滿釋放後,每天都要吃藥,也不能幹活了。“他過世前反復交代,等不到清白那一天絕不下葬。”至今,繆德樹的遺體仍寄放在陵園裡。(剝洋蔥:boyangcongpeople)

繆家牆上的鳴冤佈告懸掛多年。

9月12日上午10點40分,繆新華走出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的大門。

14年前,因為一起殺人分屍案,繆新華和家人分別獲刑。

經過十多年申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7月28日啟動再審。經過一天的庭審,10名辯護人均做無罪辯護,出庭檢察員也認為本案證據存在問題。不足以認定。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9月12日上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再審改判繆新華等五人無罪。

身陷囹圄14年,他終於重獲自由。

宣判無罪後,繆新華走出法院,重獲自由。

歸來,閉門謝客

9月12日上午8點半,繆新華故意殺人,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包庇再審一案,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開庭。繆家十幾位親屬早早來到法院門口,這一天,他們已經等了十四年。

8點35分,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許壽輝和四名審判員依次入庭。

身著白色T恤的繆新華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他面對審判長,站在原審被告人席上。審判長指示法警為他解除戒具。

當年同為被告的繆新容、繆新光和繆進加入庭,在繆新華右邊依次排開。

庭審只持續了二十幾分鐘。從電子屏幕上看到,整個庭審過程中,這個身高一米六幾,留著平頭,身形瘦小的男人,從始至終都很平靜。即使聽到“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判處無罪”這樣的內容,他的臉上也未顯露半點激動的表情。

庭審結束被帶出法庭時,他用右手輕輕拍了下二弟繆新容的背,好像要說什麼,但沒有開口。

在法庭門口,繆新華被蜂擁而上的家屬簇擁著往前走,接過一根點燃的香煙。他一直緊緊抓著二弟的胳膊,見到有人拍照,很快轉過身去。

面對記者的提問,繆新華從始至終都未開口。他一直緊抿著嘴唇,抓著弟弟快步往車上鑽。

身陷囹圄十四年,繆新華終於踏上了回家的路。

村裡人都知道,繆新華回來了。

下午四點左右,繆新華回到位於寧德市柘榮縣的家中,按照當地的習俗,在外面遇到不好的事情,進門前要進行“跨火盆”的儀式,以示和過去的壞運氣告別。繆家親屬胸前都別著紅花,聚在繆新華家門口迎接他。

放過鞭炮,留下一地紅色碎屑,儀式才算結束。

繆家的鄰居在門口碰到繆新華,握著他的手說:“新華回來了。”

簡單而倉促的儀式過後,二弟繆新容留在門口打掃,灰布衫黑褲子,和再審開庭那天一樣的打扮。只有胸前的紅花露出一點喜氣。

看到記者,繆新容閃身進屋,關上大門,不願再見客。

有朋友聞訊趕來,在門口大聲叫“新華”、“新華”,但繆新華並未出來。

經過簡單而倉促的儀式過後,繆家關上大門,不願再見客。

十四年前的分屍案

“和以往任何一個冤案都不同,這起案件導致一個家庭的五個男丁悉數蒙冤入獄,遭受無妄之災。”繆新華的辯護律師毛立新對剝洋蔥(微信ID:boyangcongpeople)說。

2003年4月,福建省柘榮縣發生一起命案。一名懷有身孕的女子遭人殺害、分屍,屍體被拋棄在距離柘榮縣城約5公里外的一處廢屋內。

現場方位照片。

“柘榮縣這個地方,發生過的命案不多,尤其是這種碎屍案件,可能也是自從建縣以來的第一起案件。”當年的辦案民警說。那一年,繆新華的案子像一塊巨石落入水中,驚動了平靜的小城,餘波蔓延至今。

2003年4月19日,福基崗村村民到石樓坪山採茶,在山上的一間舊屋內,發現了一包毛毯包著的東西,散發出腐臭的氣味,蛆蟲和蒼蠅遍布四周。村民掀開毛毯,一隻人腳掉出來。

警方很快趕到現場。通過穿著和手臂上的胎記,辨認出死者是2003年4月6日失蹤的女青年楊輝,她被人砍成了七塊。屍檢報告顯示,死亡時,她已經懷有兩三個月的身孕,一屍兩命。

楊輝的親屬回憶,4月6日晚上九點多,楊輝拿著鑰匙、電話本等東西出門辦事,徹夜未歸。直到4月7日一早,原定一起去江西南昌做生意的朋友發現楊輝爽約,家人才發現她失蹤了。

命案很快傳遍了縣城。柘榮縣的居民至今還記得,幾乎每個人都在議論、猜測,有人感嘆作案手法凶殘驚人,有人猜測殺人原因,更多人詛咒凶手。“有什麼深仇大恨?要殺一個孕婦!”

調查目標

詢問了楊輝親屬後,辦案民警開始將調查目標轉向繆新華。

楊輝的表兄在接受警方詢問時回憶,4月6日中午,楊輝曾和繆新華見過面,雙方約定晚上見面。楊輝的母親也證實聽到了這句話。

楊輝的哥哥告訴辦案民警,楊輝出門那晚沒有拿手提包,這不符合她的生活習慣。因此他判斷,妹妹肯定是直接去見熟人了。

筆錄顯示,楊輝失蹤的第二天,他曾找過繆新華打聽妹妹的行蹤,並謊稱已經報案。繆新華很激動,聲音生硬地說:“誰叫你報案的,你報什麼案!”之後便不再說話了。

在調查中,辦案民警發現,繆新華是楊輝的前男友。繆新華曾想和楊輝結婚,但遭到了楊輝母親的極力反對。後來兩人分別成家,沒有再來往了。

警方隨後對繆新華展開調查。筆錄顯示,當民警問繆4月6日當晚的去處時,他先說在E時代網吧上網,被警方發現破綻後,又稱在家帶孩子,最後說在陽光網吧看別人上網。

筆錄的最後,民警問他,如果我們去查證發現又不是怎麼辦?他回答,那就沒辦法解釋當晚的去向了。

2003年4月21日,柘榮縣公安局辦案民警認為繆新華有重大作案嫌疑,將其刑事拘留。

此後兩天,其父親繆德樹、叔叔繆進加和兩個弟弟繆新容、繆新光相繼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警方懷疑其父親和弟弟參與了分屍、拋屍。而繆家唯一有可能運屍的交通工具——拖拉機,是叔叔繆進加的。

被指作運送碎屍的拖拉機。

檢測報告顯示,4月27日,柘榮縣公安局辦案民警對繆新華家進行勘察發現,在廚房通往儲物間的地面瓷磚上發現點狀血渣,分別分佈於三塊瓷磚上。4月28日,寧德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將瓷磚上提取的血跡、衛生間矮櫃上提取的血跡送檢。結論顯示,瓷磚上的血跡並非楊輝所留。

4月29日,警方再次將從繆新華家浴池中提取的幾樣檢材送檢。結論顯示,繆​​家浴池下水道污物和衛生間門框木板上、廚房地上及浴池內瓷磚上、衛生間矮櫃木片上均檢出人血。但因量少,無法檢測型物質。

6月2日,辦案民警將發毛與楊輝毛髮樣本送往全國毛髮線粒體DNA檢驗技術先進的遼寧省公安廳刑科所進行檢驗比對。經鑑定,下水道殘留物中提取的毛髮是楊輝毛髮的可能性為99.999%。

但辯護律師認為,兩份檢材送檢在先,提取檢材在後,質疑兩份鑑定書存在明顯虛假;此外,送檢的頭髮和被害人頭髮顏色不相符,且對毛髮的線粒體DNA進行鑑定,缺乏科學性和準確性,結論存在明顯錯誤。

繆新華的後母吳月英也受到牽連。她被懷疑幫助繆新華保管從楊輝身上摘下的金首飾。

死緩

警方的詢問筆錄顯示,審訊之初,繆家人並未認罪。2003年4月23日之後,他們開始供認作案,但供述前後有多處反覆、矛盾之處。

繆德樹是第一個認罪的人。2003年4月23日,他開始主動交代幫助繆新華碎屍。

他供述,4月6日晚上,他回到家看到繆新華正在分割屍體。繆新華說把人掐死了,這是以前跟他好的女孩子,後來跟別人好了,所以他要把她殺死。繆德樹想一不做二不休,開始幫忙分屍。分屍的工具就是自家廚房每天都用的菜刀。

作案工具的菜刀和砧板,公安機關於2003年4月24日在申訴人家中的廚房提取。

但只隔了一天,他就改了口供。4月24日,繆德樹接受審訊時稱,他撞見繆新華和繆新容正在分屍,沒有親自動手。

辦案民警問他,兩天的筆錄哪個是真的,他說第二份是真的。但下一次審訊,他又說出了第三個版本。

此後的筆錄中,他每次供述的內容都不一樣。

很快,繆進加、繆新容和繆新華也開始認罪。但和繆德樹一樣,每次供述的內容都有出入。

此後兩次的審訊筆錄顯示,繆進加開始翻供,他不再承認自己參與拋屍,並稱以前所有的供述都是被公安機關毆打、逼迫才說的。繆德樹、繆新容和繆新光也翻供了。

他們甚至當庭喊冤。2003年6月30日,繆新光在面對寧德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訊問時稱:“我想我如果在法庭上再不把事實講出來,我就沒有機會了。”他在偵查階段和審查階段之所以那樣講,是擔心案件退回公安,就要挨打。

但繆新光的喊冤並未改變身陷囹圄的命運。

2004年10月18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包庇罪分別判處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有期徒刑4年、 3年、2年、2年。

五名被告人提起上訴。2005年3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05年8月15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後,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包庇罪分別判處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有期徒刑8年、6年、3年、3年。

五名被告人再次提起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4月21日改判繆新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駁回其他四人之上訴、維持原判。

無罪釋放

十多年來,繆家人一直提出申訴。經過複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7年7月14日作出了再審決定。7月28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陽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宣布擇期宣判。

彼時,除了繆新華外,其餘涉案4人均已刑滿釋放。

再審中,繆新華、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辯稱,他們沒有殺人、分屍、拋屍,有罪供述系偵查機關非法取得,請求宣告無罪。

改判判決書。

除了被害人楊輝家屬及訴訟代理人,請求維持原判之外,出庭檢察員和被告的辯護律師均認為證據不足。

出庭檢察員也表示,本案證據存在的矛盾和疑點無法排除,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依法判決。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缺乏客觀性證據證實。經檢測為人血的可疑斑跡,無法確定是被害人所留。

此外,毛髮的“樣本”和“檢材”提取程序不規範,存在的矛盾得不到合理解釋,原判採信的毛髮鑑定結論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提取的作案工具和在現場發現的塑料袋、浴巾等物無法證實與本案和繆家相關聯,亦無其他客觀性證據與原判認定的事實相關聯。

判決書中也提到,幾名被告人有罪供述的真實性存疑,依法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原判認定,被告人有罪供述大部分是關押於看守所時所作,且供述內容能夠相互吻合;繆新華親筆書寫的供認書也詳細供述了殺人及夥同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屍、拋屍的經過;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光還分別帶領偵查人員辨認拋屍的線路和地點,能夠證實有罪供述內容的客觀真實性。

但經查,繆家人的供述前後不一致,呈階段性反覆。

“卷內材料表明,各原審被告人的供述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03年4月19日被害人屍塊被發現後,各原審被告人陸續被傳喚到偵查機關,均否認作案;第二階段是2003年4月23日和24日以後均供述作案,但各原審被告人的首份有罪供述訊問地點為刑警隊或者派出所;第三階段是審查起訴、審判階段均否認作案或承認後又翻供,翻供理由均為被刑訊逼供、指供、誘供。”毛立新稱。

因此,法院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五原審被告人有罪,依法應予糾正。

9月12日上午9點左右,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判決,撤銷原審判決,繆家五名被告人無罪。

“就算改判無罪,這個家也毀了。”繆家的一位叔叔說。案發時,繆新華有個美滿的家庭,如今,妻離子散。

2016年,父親繆德樹因病去世。繆新光說,父親2012年2月出獄後,每天都要吃藥,也不能幹活了。“他過世前反復交代,等不到清白那一天絕不下葬。”至今,繆德樹的遺體仍寄放在陵園裡。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