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羅哈客運國道車禍釀6死11傷,遊覽車吳姓駕駛供稱是為閃避一輛未開車燈的前車,但台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判讀阿羅哈客運行車紀錄器,發現被疑肇事的前車有開車燈。
發生這起重大車禍後,國道警察將扣案的阿羅哈客運行車紀錄器報請橋頭地檢署判讀,追查這輛小汽車。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表示,判讀後,這輛前車有開車燈;至於是否傳喚車主,承辦檢察官會視辦案需要,進一步偵辦。
由於判讀的結果,跟吳姓駕駛說法不符,遭質疑說謊。對此,徐弘儒認為,由外界各自解讀。
吳姓駕駛向國道警察供稱,11日行駛至國道一號北上岡山段時,閃避一輛未開車燈的前車而撞及內側護欄,造成6死11傷的重大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