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郭姓男大生2013年在樹林搭火車回板橋,不小心搭上了「沒載客」的太魯閣號到樹林調車場,郭男發現自己搭錯車後,沿鐵軌走回樹林車站,卻在路途中遭另一列車撞死,郭男父母因而向台鐵求國賠56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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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報導,郭男父母表示,兒子當時因看到太魯閣號停靠在月台,沒注意到「沒載客」就直接上車,他們認為台鐵站務人員沒有確實確認該輛車不載客,導致該車停在第二月台才讓兒子誤搭,上車後也沒相關人員監控、清查並引導兒子回車站。
圖/東森
而台鐵則認為,郭男是自己誤搭錯車,且上車後也沒聯絡站務人員協助,卻自己沿著禁止跨越的鐵軌走回, 這個意外應適用《鐵路法》而不是《國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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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法官認為本案適用《鐵路法》而非《國賠法》,因為當天樹林車站告示板有顯示「注意:終點站樹林進場列車,請勿搭乘」,也有播放「本次列車僅到本站為止,其他旅客請勿上車」的警示聲,且有2名人員交錯清車,已盡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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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郭男擅自走到「禁止跨越」的鐵軌上有疏失,又沒用電話求助,因此郭男父母無權請求國賠,僅依《鐵路法》賠償郭男父母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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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還是用列車電話聯絡站務人員協助才好啊!千萬不要自己走上軌道了…
參考來源:中視新聞,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