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了人民的福利,總是會替人們設立一些保險、保障,但是這些福利有時會被拿來濫用,就像連年虧損的健保,就是因為太多人的濫用以及浪費,認為用健保從西醫拿的藥免費就一直拿、中醫按摩不用付錢就當按摩館一直去。
太多的浪費讓健保局幾乎撐不下去,每年都傳出有倒閉的危機!
而另外一個最常被濫用的政策則是「失業補助」,這個為了保障人民生活的政策。一般勞工可依投保薪資6成領取給付,最長領取6個月;45歲以上或身障者最長可領到9個月。依目前最高投保薪資估算,1個月最多可領2萬7480元,6個月合計可領約16萬元,9個月可領到近25萬元。
當然,這只是政府為了讓國人在找到下一份工作前,不至於會三餐不繼,才給予國人的「好意」,並不是大家「應得」的。
但是日前有網友分享了自己遇到的情況,他表示自己公司最近在應徵行政人員,起薪30k另外再加銷售獎金。一位年約40的媽媽前來應徵,她強調自己剛生完第二胎,並且不斷提及自己要分擔小孩的保母費...
最後這名網友看她很急的樣子,便在隔一周就請她來上班,沒想到竟被反嗆...
這位媽媽電話接起來後表示:「目前仍有領取失業補助36640元,比你們開的薪資還要高,所以無法接受這份工作。」
讓小編重新解釋一下這句話,那就是:「我現在躺著就可以賺36k,我幹嘛要去你那工作領30k?」
最後這名網友無奈的說,工作薪水在應徵時都寫得清清楚楚,並沒有強迫求職,不懂為何要來投了履歷,才來嫌錢少?
但最讓人看不下去的還是有關於這名媽媽提到的「失業補助」這部分。失業補助,顧名思義就是在「找不到工作」的時候可以做一點補助,讓你生活無虞,而不是讓你拿這個數字跟別人討價還價啊!各位覺得這麼做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