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回老家,看望父母。

被父母叫去相親,遇到了她。

在雙方父母的安排下,我和她稀里糊塗結了婚。婚禮很盛大,大家也很開心,兄弟們也很驚喜,嫂子真漂亮。

但是我們都知道,我們不愛對方,甚至是不喜歡對方。隻是不互相討厭。

相親那天,以朋友身份聊了一晚上,從天扯到地,然後送她回家。雙方父母一問,都不討厭,那在一起吧。稀里糊塗被安排,稀里糊塗領了證,稀里糊塗結了婚。

婚禮那天一起見親朋好友,她總是笑吟吟的,很開心,但一回到家,就顯得很累。可能是因為裝得太久了吧。

沒有什麼"洞房",她跟我在陽台坐了一夜,期間隻說了三言兩語。

一起去蜜月。說起來哪有"蜜",就是一起去旅行。我實在受不了了,為了父母之命就稀里糊塗結婚,以後怎麼過。

我問她:"我承認對你有好感,但這不是愛。咱們隻能算朋友,我不愛你,以後的日子怎麼過?"

她淡淡地說:"我爸媽沒談過戀愛,也結婚過了一輩子。我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互相相愛。但結了婚就要好好負責,我喜歡你,但,我也不愛你。"

是啊,結婚了,就要好好負責。我好歹也要對一個好女孩負責。

然後徹夜深聊,發現居然是在一起後最敞開心扉的一次,知道我們都是對對方有好感的,而且,願意為了對方負責的人。

第二天,我起了個大早,為她買了早餐,順便在附近的花店買了一束玫瑰。

待她醒來,睡眼惺忪地看著我時,我將她抱在懷中。抱完,我把玫瑰遞給她,對她說:"小安,跟你相處這麼多天了,我覺得你很可愛,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她本來半睜的眼也已經全部睜開。盯著我,愣了一會兒,然後點了點頭。我第一次看見她的雙頰微紅。你能想像那種心情嗎,我的開心就像白煙一樣快要飛上天。

我親了親她的額頭,領著她刷牙洗臉吃早餐。

接著的兩個星期,是我們玩的最瘋的兩個星期。一對結了婚的正處在熱戀中的情侶,把墨爾本玩了個地朝天。

我們像熱戀中的情侶一般,牽手,親吻,逛街,做愛,吵架,甚至是冷戰。

但每次都會放下面子去討好對方,除了因為已經結婚了,更因為我們互相體諒。

回來之後,我們一起見了各自的兄弟閨蜜,告訴他們我們戀愛了。他們都傻了,這兩個人不是三個星期前才結婚嗎?

就這樣,一邊膩歪一邊鬥嘴了半年,我覺得差不多了。買了枚戒指,跟兄弟們安排好,在我家天台上跟她求婚了。

她在一片掌聲和叫好聲,抱著我,耳語到:"笨蛋,我早就嫁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