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他踏實上進,對我也很體貼。我們談了兩年,沒紅過一次臉,沒吵過一次架。

談婚論嫁的時候,我媽獅子大開口說要20萬彩禮,准婆婆有些為難,說如果買了房子就沒錢拿這筆彩禮了,問媽能不能少要點,我媽還是不鬆口。

回到家我說媽勢利,要那麼多太過分了,媽卻指著我腦門說,我是喂不熟的白眼狼,弟弟畢業找工作,以後結婚買房子這都是錢,如果不多要點彩禮,弟弟怎麼娶媳婦啊。

我這才知道爸媽的小算盤,我計上心來。一天我裝作很難過的樣子和媽說: 媽,我都懷孕了,如果你堅持要這麼多,人家退婚的話,不但一分錢得不到,我還會被人笑話

媽一聽,問我是不是真的,她說我公婆不是那種人,應該多要彩禮才對。我直接說不想結婚了,孩子以後我自己養,反正因為這事男友都不理我了。

我媽害怕我嫁不出去,於是同意彩禮只要一萬一,說討個吉利。結婚後第二天,婆婆拿給我一張紙,我拿過來一看,感動的眼淚都要掉下來了。

原來這是一份購房合同,上面的名字是我和老公的,我非常感動,和婆婆說全款買房沒必要寫我名字的。

婆婆卻拉著我的手說:「閨女,你既然嫁過來了,我們就是一家人,結婚的時候你勸說爸媽,他們才同意要一萬塊的彩禮。我挺感動的, 本來想給你們付首付,但和他爸商量了下,借了些錢全款給你們買的房子,這樣你們壓力也小些。」

我聽完眼淚都要掉下來了,人都是將心比心啊,嫁到這樣的家裡是我的福氣。因為這事,我在全村出名,大家說媳婦懂事婆婆心善,一家人和和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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