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認識已經十年了,五年前我們結了婚。
去年七月份我在老公的手機上發現他和一個女人許多曖昧的信息。
我讓他給我解釋。
他說這是一個的女客戶,一直以來對他有好感,他為了做好業務只好逢場作戲。他答應我從此不再她來往,讓我放心。
我相信了他的話,並且在今年一月的時候懷上了孩子。
可是在不久以前,我又發現他們在聯繫。
於是在一天晚上我跟老公廝打在一起,互相推搡當中我不慎留了產,這讓我們之間的矛盾加劇。
從此以後,老公就以這個理由從家裡搬了出去,公然與那個女人住在一起。
有好幾次我想過跟他離婚算了,可是我又不想便宜了這對狗男女。
家裡的錢都投在了老公的公司上,家裡不但沒有存款,反而欠銀行五六十萬貸款。
如果我起訴離婚,有可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所以我選擇了忍耐。
前幾天,老公回來告訴我,他打算和我離婚,因為那個女人懷了他的孩子。
他還說,房子歸我,另外再給我二十萬。
我求之不得,臉上還表現出憤怒的表情。
一番討價還價之後,我把現金漲到四十萬。
為了早日跟那個賤婦在一起,老公無奈的答應了我的要求。
在房子過戶完畢,銀行轉賬完成,簽完離婚協議以後,我告訴了老公一個事實。
那個女人以前是一個小姐,在完成原始積累以後,把自己扮成一個成功人士,就為了騙一個有錢人嫁了。
在老公跟她住在一起的那段時間,我找人調查老公的資產,順便查了她的底細,結果有意外發現,調查結果連她在哪裡做過小姐,叫什麼名字,做了多長時間都查的明明白白。
我將調查公司給我做的報告交到老公手裡的時候,他臉都綠了。
臨走的時候,我笑著對他說,讓他去檢查一下,別染上什麼病。
看著老公把報告摔到地上,我心裡說不出什麼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