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小楠路遇搶劫被年輕小伙出手相救,後去對方上班的歌廳當面致謝,由此與歌廳老闆李某相識,成就了一段愛情故事。然而幾年後,當小楠的父母得知這段戀情,以雙方的年齡和學歷等存在巨大差異為由強烈反對。小楠聽從了父母的勸告,但李某不能接受多年的情感付之東流。在兩人的出租房內,李某持刀將小楠的母親砍死。此後,他開始亡命天涯,還做了雙眼皮以逃避抓捕。逃亡5年多後,李某在海南被抓獲。經過審理,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某死緩並限制減刑,二審維持了原判。

英雄救美促成相識

李某與小楠的相識源於一段“英雄救美”的故事。2002年2月的一天晚上,在北京一家藝術院校讀書的小楠(化名)於返回學校途中,在人跡稀少的一處路段,突然遇到一個男子持刀搶走了她的包。小楠大聲呼救時,年輕男子陳某正好經過。陳某見狀大喝一聲,幾步追上劫匪並將其摔倒在地。搶劫男子爬起來後一溜煙跑了,陳某撿起地上的包,送到了驚魂未定的小楠手裡。

幾天後,小楠到陳某工作的歌廳致謝,由此認識了歌廳老闆李某。28歲的李某對這個比自己小將近10歲的女孩一見傾心。

此後,李某經常開車去學校接小楠吃飯唱歌,送她各種禮物,生活中對她噓寒問暖。在李某猛烈的追求下,小楠答應了李某的求愛。李某對小楠用情很深,可以說百依百順。

缺點暴露時常吵架

起初兩人之間很甜蜜。但隨著交往的深入,各自的缺點也顯露出來。小楠看不慣李某身上的社會習氣,認為他缺少素質。而小楠仗著李某的寵愛也愈發任性,動輒發脾氣。為此,兩人經常吵架。

儘管如此,每當小楠提分手,李某都堅決不同意,他會動手打她,但事後又後悔不迭,百般請求原諒,之後又對她特別好。兩人分分合合吵鬧了多次。

2007年,小楠的父親到北京看望女兒,李某陪著父女倆一起吃了頓飯。不過,當時小楠並未透露二人的關係,只說是普通的朋友。後在父母多次的追問下,小楠承認了李某是她在大學期間就開始交往的男朋友。

父母反對提出分手

李某不再經營歌廳後,在一個村子裡承租了一個大院對外轉租,由表弟幫忙管理,每月有一萬元租金。同時,他還在炒股。小楠的父母對於李某沒有正當職業很不滿意,且認為兩人在學歷、年齡等方面都有巨大差異,完全不相配。小楠的母親態度尤其堅決,讓女兒必須分手。起初小楠內心對李某還有不舍,聽不進去父母的話,原本關係非常融洽的一家三口因為李某鬧得不愉快。但在父母多次規勸下,小楠逐漸想通了。

2009年1月21日,李某準備帶著小楠去大連過春節。其間,小楠提及了父母反對兩人交往並提出分手。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後,小楠獨自飛回青島父母家。之後,李某也追了過去。

苦苦相求斷然被拒

1月31日下午,李某多次撥打小楠的電話都沒有人接,就到她父母家小區門口去等她。終於等到小楠出現,他一把抓住她,再三請求複合。但小楠態度很堅決,說她父母不同意,兩人不可能在一起。這時,李某提出,他見她父母一面後就分手。於是,小楠將李某帶到她家樓下,打電話叫母親下樓。

見面後,李某請求小楠的母親同意兩人交往。小楠的母親為人直爽,說話很直接。認為李某對女兒糾纏不放,她厲聲訓斥了李某一頓。李某表情很難堪,低著頭不說話併流下了眼淚。後來,他說了句“我特別喜歡小楠”,就離開了。望著李某的背影,小楠有些心酸,但被母親一把拽走。

機場搶走女友行李

2月1日晚上,小楠坐飛機回北京,一個女性朋友去機場接她。意外的是,李某手捧鮮花出現在小楠面前。他說,他已在機場等了一天,讓她和他一起回丰台區某小區的家。分手之前,兩人一同租房同居在此。小楠不同意,李某強行將她的行李和手機搶走了。

當晚,小楠去了朋友家,還打電話告訴了父母。小楠的母親當即決定次日來北京處理此事。次日下午一點,小楠到機場接上母親,一起前往小楠的租住處。

沒能從機場接回小楠,李某心情很沮喪。當晚,他找表弟和一個朋友喝酒,告訴二人,因為小楠的母親不同意,他和小楠可能要分手了。朋友也勸他,分就分吧,兩人性格並不合適。

搬走當天持刀殺人

事發當天中午,李某回到兩人的租住屋,想等小楠回家再見一面。這時,小楠母女進屋了。“你別再騷擾我女兒了,趕緊把東西搬走,離開這裡!”小楠的母親見到李某後就一直催他趕緊走。李某坐在床上不動,他說想再看小楠一眼,和她談談。“友好分手了我們還能做朋友,如果繼續鬧下去也沒有意思。”小楠態度很冷淡。小楠的母親在一旁說,再不走就報警。

李某開始收拾衣服,裝了好幾個袋子。之後他給表弟打電話,讓對方到小區門口幫他搬東西。他不想讓表弟進屋看到小楠的母親批評他,這樣會很沒面子。李某還把手機還給了小楠。見李某真的準備要搬走,小楠的母親就讓女兒先去上班,她在家裡盯著。小楠也覺得雙方談得挺好,就出門了。

下午3點,小楠在單位接到了父親的電話,說她媽媽的手機打不通,家裡的座機也沒人接。小楠打電話讓物業上門查看情況,但物業敲了門無人應答。

小楠有一絲不祥的預感,趕緊返回家中並叫上保安。到了家門口,她拿鑰匙開門,但怎麼也插不進去,結果發現鎖眼裡插著一個斷了的鑰匙。撥打“110”後,警察上門並叫來開鎖公司的人將房門打開,只見小楠的母親倒在衛生間門口一動不動。急救人員趕到後,當時確診小楠的母親已經死亡。經鑒定,小楠的母親被菜刀多次砍擊頭部、肢體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做雙眼皮逃避追捕

2014年10月26日,被網上通緝的李某在海南落網。李某到案後,對其殺人的行為供認不諱。據李某供述,2009年春節,他去青島找小楠,被對方的母親罵了一頓,並讓他趕緊分手。回到北京後,他覺得鬧得這麼僵,再住小楠那裡也沒有意思,就決定搬走。

事發當天中午,小楠走後,其母親說他年齡大,等他老了有什麼病,小楠伺候不了他,要他們趕緊分開。“她還說房子是小楠租的,讓我趕緊收拾東西。”李某說,他當時情緒失控,就抄起桌上的一把菜刀,朝她肩膀砍了過去,之後往她身上一頓亂砍,記不清砍了多少刀。砍完之後,他拿上之前收拾好的書包,開門出去,把鑰匙別折在門鎖里。

之後,李某從其表弟手裡拿了一萬多元,又去銀行取了幾千元,在公廁將新買的衣服換上。他先是在一家小旅館躲了四五天,之後輾轉逃到了海口。逃亡期間,他還在鄭州一家整形美容店做了一個雙眼皮以逃避追捕。此後又花幾千元辦了一個假身份證。被捕前,李某在海南海口一家公司打工,每天提心弔膽地生活。但天網恢恢,李某最終落網。

被判死緩限制減刑

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判決後,李某上訴稱,本案被害人有過錯,一審判決限制減刑部分屬於過重。李某的辯護人認為,李某屬於激情殺人,主觀惡性不大。

檢方認為,從李某持有的兇器、砍擊部位、刀數可見,其犯罪手段特別惡劣,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一審法院對其判處限制減刑並無不當。建議二審法院駁回李某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法院認為,李某使用菜刀砍擊被害人要害部位多刀,造成被害人廣泛、嚴重的顱腦損傷致死,在犯罪後未實施任何有效搶救行為,主觀上明顯具有剝奪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

李某所犯罪行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大。鑒於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等,對其依法判處死刑,可不予立即執行,但應限制減刑。

現有證據能夠證明案發前小楠已提出分手,在李某不願意分手的情況下,被害人作為小楠的母親,出於對子女的關心介入此事並無不當,在態度上較強硬亦屬人之常情,不宜認定為刑法意義上的過錯。據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