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7歲了,二十一年前我剛生完女兒就發現老公有了外遇,那個女的肚子居然都很大了!據稱懷的是個男孩!隨後在老公的家暴和威脅下我們離婚了,我獨自帶著年幼的女兒生活。此後前夫沒有給過一分的撫養費。
我父母也是典型的重男輕女,所以離婚後我無處可去。我背著女兒到離我們縣裡不遠的一個村子租住下。每天早晨徒步走八裡地到市裡的菜市場撿拾點菜葉子,爛的瓜果之類的填肚度日,因為吃的不好也沒有奶水,拿著僅有的一點錢買點小米熬粥喂女兒,但是也不敢熬的稠了,因為沒有經濟來源錢越花越少,只能熬的稀稀的往裡面加點碎菜葉或者瓜果喂給她。
後來在一加飯店找到了一份工作,老闆人很好允許我帶著孩子工作!我真的很感激老闆!
好不容易熬到孩子上學,花錢的地方更多了,我不怕累也不怕苦,我又找了一份在菜市場卸車的工作,每天打兩份工真的很累很累,每天只有三四個小時的睡眠時間。但是再累再苦為了女兒都是值得的!
女兒也很爭氣!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學,前兩年後畢業後就結婚了,女兒女婿很孝順,怕我在老家孤單,特意從他們所在的社區給我買了套一居室的房子,把我接過來一起生活。我對現在的生活很滿足!
但是今年前夫找到了女兒,要求女兒女婿給他兒子買套房子用來娶媳婦用!遭到拒絕後,又提出讓女兒給他買套房子用來養老,不然就要去告女兒!
他憑什麼告我的女兒,這麼多年我們過得是好是歹他從來沒有過問過!更沒有給過我們一分錢用!他憑什麼跟我們要錢!又憑什麼告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