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本身是低收入一族,曾經從事賣淫,之後收留輟學的同母異父妹妹小花(化名),在一次暑假時以500元台幣(約70馬幣)把妹妹推入火坑,持續了三年直到妹妹懷孕並生產,院方通知警方後,此事件才曝光!

妹妹是綴學前來投靠姐姐,加上年紀輕輕心智發育還未成熟,價值觀也尚待養成,只能任由姐姐擺布。小美明知道妹妹是16歲以上未滿18歲,竟基於媒介未滿18歲的人為[性.交]易,每次間隔約一到二周,先以電話聯絡舊顧客是否有意[性.交]易,每次代價500元(約70馬幣),而且每一次[性.交]易都會親自載送妹妹。

小美以這樣的賣淫模式介紹妹妹[性.交]易3次,到妹妹前年發現懷孕,並在同年11月間生產,經醫院通報警方而曝光此見未成年[性.交]易案件。而小美供稱,[性.交]易費用有一次客人直接交給她,二次是交給妹妹,交給她的那二次沒有分到錢,交給自己的那次則全部給妹妹,沒有從[性.交]易對價中抽取利潤。

不過,由於小美始終坦認犯行,法官認為她有悔意,加上媒介[性.交]易次數人數均不多,也沒有明確證據顯示從中牟取不法利益或壓榨剝削被害人、或以不法強迫手段為之,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量處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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