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在建材公司開貨車送貨,那年月領38000元,隔年進軍校,軍校學生每個月領8000元。85年台海危機,軍校畢業駐守小金門第二年,緊張局勢每天背著槍構築工事,打電話回家報平安,哥哥告訴我,如果戰爭發生全家會去那裡避難,我只回以:「如果你看到解放軍就是我已經陣亡了,國家培養我就是要在這個時候去拚死的」,那年月領28000元,心情是激揚的。88年921大地震,家人都在台中,9月22日我奉命前進災區救災,直到9月28日才知道家人平安,那年我月領38000元,心情是不安的。92年SARS危機,我奉命親自開設疑似感染民眾收容中心,從桃園、苗栗、台南到高雄都親自與收容民眾溝通與安排7天生活,期間兒子發燒,老婆打電話問我怎麼辦?我只能告訴他,帶去醫院檢查,如果感染了我們苗栗見,如果沒有感染,那就等任務結束回家再說,那年我月領46000元,心情是難過的。當年的制度是政府與政客的設計,但是制度讓我知道當我死了、傷了、老了,政府會養我、養我的遺孀、養大我的孩子,所以我奮勇犧牲奉獻。如果今天的國人是這樣否定我們的過去,不願付錢養退伍軍人、死亡軍人遺孀、死亡軍人子女。那以後就不會再有像我們這樣的人為國人準備犧牲自己生命,這些以薪水為誘因募來的軍人只會在危難時眼睜睜看著平民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