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為什麼要做七呢?在民間一般都有這個風俗習慣,那麼,你知道人死後的結局是什麼呢?民間喪葬習俗有哪些呢?對於這些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人死後為什麼要做七吧?

你知道人死後為什麼要做七嗎

舊時漢族喪葬風俗叫“做七”。即人死後(或出殯後),於“頭七”起即設立靈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設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靈止。你知道人死後為什麼要做七嗎?讓我們一起來了解靈異風水吧!

往生的人,生天的人(人在這一生中有大善,死了以後生天),生天跟往生都沒有中陰,不必做七!但是一般人業障習氣深重,他要是墮惡道,墮三惡道,或者來生還能投胎到人道,但是還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不是富貴人,是個普普通通的人,都有中陰。中陰一般存在四十九天,就是七個七。中陰每隔七天他有一次變易生死,也就是說他每隔七天的時候,有一次很大痛苦!

在這個時候給他誦經、念佛,或者給他修懺法,迴向給他,能夠減輕他的痛苦,這是《地藏菩薩本願經》裡面說的。

所以做七是從《地藏菩薩本願經》裡面來的,你去讀這個經,就知道了。所以人決定不能自殺,自殺那真是痛苦極了。為什麼?凡是自殺而死的,就是中陰身每七天他又要自殺一次。

他不是一次就了了,沒有了,每七天要重演一次,很痛苦!比方上弔死的,每隔七天他要去吊一次;服毒死的,每隔七天他就要去服毒一次。所以在這個時候,家親眷屬給他修福,他能減少這個痛苦,或者是不受這個痛苦。

如果沒有家親眷屬給他修福,他就決定不能夠避免的。這是佛給我們說的。七個七,你要是懂得佛法,七個七都要做,不能說選擇幾個,其他的可以不做,不可以。為什麼?他七天有一次變易的痛苦。我們在經典裡面懂得這個道理。所以念佛誦經迴響給亡者是最大的好處。

做七,這經上講得很清楚,七分功德,我們做七的人自己得六分,亡者只能得一分,所以做七的時候,最好請七個法師,七個法師的功德他只能得一分。做七佛事要能真正有大利益,做法事的這些人,真誠心去做,他得的利益大。

如果照著儀規去誦經拜懺,心地不誠,他得的利益很少。怎麼心地不誠?這一面念經,一面拜懺心裡打妄想,心不在焉,他得的利益很少。如果這個亡靈在世脾氣很大,性情不好,誦經不誠懇的人,他會找他麻煩。

鬼跟人一樣,一些厲害的人,你要得罪他,他就找你麻煩,他報復你。性情溫和的就算了,就不找了。

所以,凡事都有因果!業因果報絲毫不爽,這是真理。佛法裡頭常講“萬法皆空,因果不空”。因果何以不空?因果有“轉變不空”。因會變成果,果又會變成因。像我們種個水果樹,這個大家最明顯的,你種棵桃樹,桃核是種子,因!

因種下去,它長成樹,因就變成果;果又結桃,桃裡頭又有桃核,這是“轉變不空”;“循環不空”,因果循環,這是說這個不空; “相續不空”。所以它有三個現象:轉變、相續、循環,這是世出世間一切法都不離因果。

民間喪葬習俗

1、送終

人的生老病死是一種自然規律,人人難免一死,可對長輩的死,家人是很講究的。高齡老人過世,講究的是要有子女在場,看著老人死去,這就叫為老人送終。

如果一位長者,由於生急病暴病而死,或者患慢性病在不知不覺中死去,其子女一個都不在場,這個長者死去,人家就要議論,一是稱此長者無福氣,連送終的人也沒有一個;二是要議論他的子女不孝,老人死去都不知道。

人們俗稱的壽終正寢就是指老人過世時有子女在場,如無子女在場則視為不吉利。在此風俗的影響下,所以一般人家在高齡老人病危期間,子女們再忙也要守在老人身邊,直到老人過世,子女們才放心。

凡遇到這些子女,人家就會議論說他們是孝子孝孫,當然,若遇到那些患慢性病的老人突然病故,即使子女不在場,人家也會諒解,人們俗稱的長病無孝子,但對送終的風俗至今未變。

2、哭喪

高齡老人或長輩過世,女性子女在場一見老人斷氣就要放聲大哭。這種哭由老人的女兒哭,兒媳婦哭,如亡者是男性,還有其妻哭,這時的哭叫“哭喪”,這種哭喪有兩層意思:一是表示哀悼和悲痛;二是以哭聲驚動左鄰右舍,表示其家死了人,人家就會聞聲而至,表示對死者的哀悼和對生者的安慰。

舊時風俗中的哭喪有三種,一是在死者剛剛斷氣時的哭,二是在死者入殮時的哭,三是在親朋好友來弔唁時的哭,特別是弔唁者來弔唁時家人的哭喪,迷信風俗中有“破法”之意,如果弔唁者來弔唁時沒有家人哭喪,弔唁者就認為是晦氣,所以,在死者的靈堂裡,始終不能缺人,有的人家在靈堂裡總要安排一個幫忙人,只要看到有人來憑弔死者,他就會高聲地叫一聲“哭兩聲”,這時死者家屬聽到叫聲,馬上就要哭嚎幾聲,這種哭嚎聲,有的地方叫“嚎喪”,嚎喪一般都不是出於內心,而是出於禮節,但不論是哭還是嚎則都叫“哭喪”。

舊時的哭喪和現時不盡相同,舊時的哭喪大多數發自內心,因為舊時的婦女社會地位低下,一身中既受盡了生活苦難折磨,同時又受到社會和家庭的折磨,她們深受種種磨難和苦楚,一旦遇到父母或丈夫的過世,她們的哭喪就會聯繫自己的悲慘遭遇,趁機悲哭一番,以發洩胸中的苦楚,她們的哭一般都是如訴如泣,悲悲切切,涕淚具下,即使是對憑弔者來時的哭,也是十分悲哀的。

現代人哭喪就不同了,特別是一些年輕婦女她們對生活苦楚毫無感受,即使親人過世,一般只能乾嚎幾聲,甚至乾嚎都不會,她們既不會哭,又不會嚎,更不要說訴,有的只會抽泣,或叫泣不成聲。現代人不會哭喪,但也想出了辦法,他們在靈堂裡播放哀樂以代替哭喪。也有的化錢請專門的哭喪婆代哭。

3、到頭更飯與行糧瓶

更飯是鬼飯的俗稱,燒到頭更飯和作香更飯這種民族傳統風俗,是對死者和長輩死者表示孝敬。凡是逢年過節,或四時八節祭奠亡靈,俗稱祭祖作香,認為子孫在祭祖作香時,祖宗的亡靈都要回來吃飯,這種祭祖作香飯俗稱更飯。到頭更飯的說法不同於一般人們所說的更飯,所謂到頭更飯是指某人過世,家人要為死者燒最後一頓上冥間時吃的鬼飯,這種飯就叫到頭更飯。

燒到頭更飯,民間傳統風俗都很講究:要求死者的長子即稱孝子,頭戴孝帽(白帽),身穿孝衣,手拿盆或碗到不同姓氏的七家人家去討“七姓米”回來燒到頭更飯。燒到頭更飯時,把討來的七姓米放入鍋中加少量的水,然後只拗一個大草把,由孝子跪在灶門口點火燒飯,邊燒邊喊“××親人,兒子為你燒更飯拉”,等到一個大草把燒完即成。另外再煮一個雞蛋,把更飯和雞蛋一起盛到一個碗裡,然後,在死者入殮後放在死者棺材底下,待死者出殯前將此到頭更飯倒入“行糧瓶”中,和死者的棺材或骨灰盒一起埋入土中,表示死者在陰間有飯吃。

燒到頭更飯此風俗至今未變,這也許是民間傳統中人們表示對死者的一種尊敬和安慰吧。“行糧瓶”,舊時把它稱作是死者的“糧倉”,舊時用一個小陶罐來做行糧瓶,當死者發喪出殯前,由風水先生將死者的到頭更飯放進陶罐,另加上米、麥、紅豆、綠豆、黃豆、芝麻、栗七種糧食,然後用紅紙青線封口,在死者出殯時一起埋入土中,行糧瓶都埋在死者的棺材頭坑前的小孔中,現時則埋在骨灰盒正面的小孔中。

4、種火

種火是喪事風俗中帶有迷信色彩的傳統風俗。舊時,凡死者入土、新墳墓堆好後,死者的親兒子們必須在當天晚上,帶著紙錢和稻草到墳上去燒化,這就叫種火。種火有兩層意思,一是為死者暖身,二是為死者燒飯。這樣的種火要經過三天,而且第二天要比第一天晚,第三天要比第二天晚,在第三天種火,燒過紙錢和稻草後要放一包火柴,並對著死者的墳禱告:“××親人,從今以後就不再來為你燒飯了,以後你就自己燒了吃吧。”到此,為死者的種火儀式就算結束,此風俗純屬迷信,但因前人留下的風俗,至今依舊。現在,各地建了安息堂,此風從此絕跡。

5、送飯

為死者送飯的風俗純屬封建迷信。此風俗在舊時比較流行。何謂送飯?按封建迷信的說法,人的死是到其陽壽終止那天,陰間閻王命鬼使“判官”在其生死簿上將其名字用紅筆勾掉,然後判官再命鬼使牛頭馬面、捕快到陽間將其魂魄拘到陰間受審,在受審前七天之內(民間俗種頭七),其魂魄並不直接帶往陰間,而是押在舊時的家廟,又稱本廟裡,好比是陰間的看守所,在這七天之內,死者亡魂將在家廟裡受到家廟鬼使的種種鞭苔,為減輕死者的罪行,死者家屬必須要在死者亡故的當天或第二天到家廟去送飯。

送飯有兩層意思:一是要多燒紙錢,在焚燒時要向家廟鬼使通禪:什麼“請差人馬快對××親人吊低點,打輕點,我們給你作揖,我們給你送錢”之類的話,用現代人的觀點來看,這就是給冥使行賄,以便使死者減輕罪行;二是給死者送上路飯,防止死者在路上受餓。

為死者送飯風俗,在1952年大破封建迷信,大拆廟宇後,曾有一度收斂,因為當時的所有小庵小廟的菩薩都被打掉,人們想為死者送鬼飯也沒有地方。然而人們的封建迷信一時不能根除,沒有了菩薩,人們就把飯送到原來的小庵小廟的門口以了心念。文革後,此類送鬼飯風俗就絕跡了。到了七十年代末,各地又掀起了一股建廟風,送鬼飯之風死灰復燃,一些神漢、巫婆、佛頭趁機大肆活動,他們(她們)把過去早已打倒的封建神權在暗中宣揚,各自在劃定的迷信勢力範圍內,從中組織迷信者到處做佛事賺錢,並宣揚神權。

按舊時神權的體制,各自劃定管轄範圍的所謂家廟。因此,都又恢復了送鬼飯的舊風俗。為死人送鬼飯實際上是舊時神權統治的死灰復燃。舊社會,我國人民深受“四權”的壓迫,這四權就是:政權、屬權、夫權、神權。

現時,神權在各地死灰復燃,一方面是一些人打著宗教信仰的幌子,大搞各類迷信活動,從中賺取昧心錢。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幹部、共產黨員他們忘記了自己的信仰、信念和宗旨,他們也熱衷於迷信,他們把自己的成長,把改革開放帶來的機遇,把自己發財致富都歸功於神,歸功於菩薩保佑。所以現在他們對迷信舊風俗的神權統治都信以為真,這也是一種信仰危機。從當前的送鬼飯風俗中,特別是一些領導幹部都值得好好地反思。

6、告狀(發耗)

這裡的告狀,不是訴訟告狀,而是民間喪事風俗中死者的女兒、兒媳婦在自己的親人死後回娘家或回婆家向家人告知公婆或丈夫亡故的消息,民間稱告狀,好比為死者發訃告。目的是讓家人知道,某人已經死去,那麼被告知者就必須在當天趕到死者家為死者憑弔,如果女兒、兒媳婦不回家告狀,親家是不能上門弔唁的,非但親家不能上門,人們還會說她們忤逆不孝。事至當今,告狀之風在農村仍然盛行,而且也很講究,告狀者必須身穿重孝,回家告狀時必須跪著向父母告知,這就是民間的喪事告狀。

7、吃卷床夜飯

“吃卷床夜飯”是在民間喪事風俗中,在死者死的當天晚上入殮前請村上人吃的一頓晚飯,民間俗稱卷床飯,有的地方不吃卷床飯而吃卷床面。何為卷床飯?民俗中,在死者入殮後,死者生前睡過的床上用品都要席捲出門,放到離村不遠的三叉路口燒掉,這俗稱卷床。

卷床在舊時的含義是讓死者把生前的東西一起帶上陰間路,以便讓死者在陰間繼續使用。其實這是一種迷信的說法。其實卷床的真正含義還是出於衛生,大凡死者一般都生有疾病,有的甚至是傳染病,死者去世後在他的遺物上很可能沾染著病菌和污穢之物,為防傳染,入殮後將死者床上的東西席捲出門付之一炬,這樣到是很衛生的。在卷床當天,死者家屬必須請人幫忙入殮,那就得準備卷床夜飯供人家吃。

舊時的捲床夜飯比較簡單,一般連家屬親戚在內也不過二、三桌。但現時卻大不相同,因為死者家屬為死者辦喪事儀式的全過程都要在這天晚上議定,所請的幫忙人也必須到場,加上現在的村上人多,一頓卷床夜飯,小的村起碼要八、九桌,大的村加上當晚來弔唁的親戚,一般都要十六、七桌才夠。再說卷床夜飯的規格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舊時的捲床夜菜一般都是兩葷兩素加一個豆腐,現時喪事人家的捲床夜菜,用起了冷盆熱炒,規格略低於喪事正日的酒菜,而且喪事的鋪張浪費程度也越來越大,吃卷床夜飯的風俗無形中加重了死者家屬的經濟負擔,但因舊風俗的影響,人們也只能不得已而為之。

結語:通過上文的介紹,你知道人死後為什麼要做頭七了嗎?在民間,人死後通常有很多風俗習慣,一般而言我們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觸犯這些民俗禁忌,看了小編以上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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