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有著十大酷刑之說,每一種都足矣讓犯人痛不欲生,梳刑便是其中的一種。這種刑罰知名度很低,遠不如斬首或是宮刑,單其殘忍程度卻是古今少有的。
梳刑,第一次聽到這名字還以為是用古代女子梳妝打扮用的梳子來懲罰犯人。這麼想也沒有錯,只有所用的梳子要大上很多,嚴格意義來說應該叫做鐵刷子。
犯人遭遇這種刑罰的時候,要先輩開水澆灌全身,然後再用鐵刷子將人身上肉一點點的刮下來,這畫面實在不忍想像,很多凡人還沒等到行刑完畢就已經痛死了。
這種可怕的刑罰發明者就是朱元璋,足矣見識到朱元璋殘酷。他的兒子朱棣殘酷程度可一點都不比朱元璋差。當年朱棣再奪了自己侄兒的皇位之後,就開始清洗建文朝舊臣。建文朝舊臣景清暗藏利刃,準備行刺朱棣被發現,朱棣對其實行了梳洗酷刑。
建文朝讀書人的領袖方孝孺,朱棣讓他寫即位詔,方孝孺不從,結果直接將其誅十族,最後873人,全部殺死。而對於這些建文朝忠臣的家屬的處治更令人髮指。男丁都殺光了,剩下的女眷,朱棣派人監管著到軍營做軍妓,每日每人要被二十條漢子糟蹋。朱棣不顧政事繁忙,還下詔,指示要這些女眷“轉營”,凡是不幸懷孕的,生下男孩做“龜子”,女孩則“長到大便是個淫賤材兒”,如果被折磨死了,便抬去餵狗。
不得不說,這還真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果真一點也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