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秘書長楊世光代表(左二),在律師陳麗玲(右二)、新黨青年委員會主席王炳忠(右一)陪同下,赴“監察院”聲請彈劾李登輝。(中評社 彭媁琳攝)

  中評社台北9月11日電(記者 彭媁琳)針對李登輝媚日言論,新黨秘書長楊世光上午率新黨青年軍,在律師陳麗玲、新黨青年委員會主席王炳忠陪同下,代表新黨赴“監察院”提出聲請彈劾李登輝案。聲請書中指出,李登輝多次對外宣稱“中華民國”不存在,並投書日本雜誌稱“台灣與日本是同一國家,對日抗戰不是事實”等語句,違反“憲法”第四條,因此依法聲請“監院”提案彈劾。   

值班監委章仁香受理後,表示會依法處理,但是因為彈劾“總統”職權在“立法院”,因此如果去向“立法院”溝通,速度會比較快。   

該彈劾聲請書是由新黨主席郁慕明掛名提出聲請。楊世光強調:“‘監察院’不能只是打蒼蠅,不能打老虎,台灣最大的老虎、最大的統獨亂源,就是李登輝。”儘管“監察院”是否能彈劾卸任“總統”仍有疑問,但新黨強調,希望“監察院”可以本著“憲法”精神,彈劾李登輝,取消李登輝的卸任“元首”禮遇。     

新黨彈劾案由新黨主席郁慕明所提出,由楊世光代理申辦。彈劾書中指出,李登輝竟多次對外宣稱“中華民國”並不存在。今年還到日本和日本議員與首相密會,並且對外宣稱釣魚台不屬於“中華民國”。甚至,在接受日本Voice雜誌訪問時指出,“台灣與日本是同一個國家,對日抗戰不是事實”。   

這些言論,已經違反“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重傷“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與尊嚴,並背離“中華民國總統”對“憲法”忠誠的義務。因此新黨依法聲請“監察院”提案彈劾,已取消卸任“總統”的禮遇金。   

楊世光指出,1986年,李登輝和前AIT主席李潔明在合歡山達成鬆雪樓協議,過去“中華民國”在兩岸分治的時候,是“合美、抗中”的政策,李登輝改變了這個態度,變成“親美、反中”,讓台灣政治陷入大規模混亂。   

然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現任、卸任“總統”應由“立法院”提出彈劾案,聲請大法官審理。因此新黨認為,李登輝享有卸任“總統”禮遇,是準公務員,應由“監察院”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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