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小老闆感嘆 「這樣薪水 怎麼請不到人」
180627
又是薪水題,各位就來幫這位小老闆解釋一下,為什麼很難找到員工。網友在《mobile01》po文,他說家裡是在南部開傳產小工廠(工廠沒冷氣、夏天會很熱),工作內容是製作產品、出貨、清洗設備。徵求作業員,早八晚五班,薪水3萬元(含加班、不含獎金);夜10早六,薪水3.5萬元(含加班、不含獎金),除了勞健保還外加三節獎金、年終、月休4天。小老闆強調,廠內有年資2年師傅已能獨立作業,薪水可達5萬元,若加獎金,上月就實領5.5萬元,但為何這樣還是很難請到人呢?
其他網友回覆「一個月26-7天在公司上班,自己的時間只有4天...3萬?」、「月休4天…我看到就直接跳過了」、「這答案很簡單,原po會想應徵嗎?」、「變成月休八天三萬塊都還要考慮了,小間工廠...又是在悶熱的環境下,給你這樣的薪水養家庭能活嗎?」、「慣老闆,還敢問這種問題」。由於有人質疑這家工廠疑似違反勞基法,有網友因而試算「目前的規定月薪制最底限為21009元,除30=700.3元,若每個周六都加班,4天應可得4447.04元,總月薪應為25456.04元,所以月休4天,給30000元並沒有違反勞基法,只是看你願不願意去上班而已」(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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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闆po文,翻攝網路
其他網友回覆,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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