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到這新聞?前兩天有一篇新聞說機車踏板載小孩"會被罰300至600元"不等,高雄就曾有小孩在踏板上被罰錢,其實這規定已經出現有一陣子了,但比較少會被警察取締!不過因為最近又有人被罰了,所以這條禁令又被大家拿出來討論啦~

就有網友在「爆廢公社」發文詢問:

「我想問一下,家裡買不起汽車的都怎麼帶孩子出門?不能站踏板、放椅子坐,也不能用背巾揹在前面,只能坐後面,但未滿三歲的坐後面也不行。我現在就是背著我兒子騎車,等他大一點不能背也不能站前面,坐後面又還不會抓的情況下,我應該把他放哪?」

這樣有感而發的問題也引起許多網友的共鳴,覺得這規定有點沒有考慮到台灣用路的習慣…

住在鄉下又沒汽車的網友就表示,難道我只能搭超慢大眾運輸?

「大眾交通工具應該只適合台北吧!有的地方一天只有幾班車」

「鄉下地方的大眾交通工具,出門準備買早餐,回到家變午餐,買午餐回到家變晚餐這樣?」

還有網友覺得雖然抓得不是很嚴,但立法者根本不懂民間苦!

「我都前面揹著一個,還站著一個就載出門啊!其實在路上警察也不會真的攔下來開單,只能說訂這法規的官員雖然為了安全,但真的不懂民間疾苦啊」

「因為百官在立法時只知道他們小孩有車接送,百姓的子女那幹嘛的?…」

難不成民眾只能選擇違規?

「守法媽媽覺得困擾…不得已的情況下還是得違規一下」

「我只能選擇違規,不然要把小孩丟家裡嗎?(話說單獨留12歲以下小孩在家也要罰錢)」

還有網友無奈想出能免去這個困擾的方法,那就是…

「乾脆不要生了,比較省事。」

「這樣還提倡生育?怎麼生啊!」

「完全看不出來政府鼓勵生育的態度」

不過大多數警察還是很通融的,雖然機車踏板上載小孩真的很危險但在台灣騎機車最方便,且汽車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負擔的起…………考量到台灣整體狀況,還是要有相關配套措施,才能改善現況了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