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會今天進行縣政總質詢,雲林縣副議長蘇俊豪在雲林縣議會提案,指出大法官同婚釋憲「違憲」,司法權強壓立法權及行政權,提案由大會決議,將以雲林縣議會之名行文陳情監察院,對通過大法官748解釋文的14名大法官,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一併彈劾,爭取議員支持。
雲林縣議會今天進行縣政總質詢,雲林縣副議長蘇俊豪在雲林縣議會提案,指出大法官同婚釋憲「違憲」。記者胡瑋芳/攝影
民進黨籍議員蘇俊豪說,大法官同婚釋憲後,已引起地方很大的疑慮,他在婚喪喜慶行程中,民眾紛紛表示對同婚議題對政府的失望,大家認為已影響倫理,社會秩序會全面崩壞,他強調,自己並不是基督徒,但大法官釋憲是為了解決法律疑慮所引發的社會爭議,同婚對社會響較大?還是一夫一婚制?他認為大法官釋憲文內容草率不周延,更不負責任,嚴重解釋不當,明顯失職,當受彈劾,民法並無違憲,違憲的是大法官自己。
蘇俊豪表示,大法官解釋明確干涉立法權及行政權,嚴重破壞憲政體制,五權憲法,解釋文要求解釋文布之日起2年內立法院必須完成相關法令的修正與制定,明逾逾權立法權,破壞五權分立的體制;解釋文也要求2年內如未完成修法,相同性別的2人持2人以上簽名,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此舉也明顯干涉行政權。
議員王又民表示,有很多先進國家實施後,又反悔想修法回歸兩性婚姻,台灣社會講求倫理道德,在這樣的社會的氛圍下,為什麼政府要勉強人民接受「同婚」?
因提案需大會通過,莿桐鄉議員鍾明馨也認為同婚議題造成困擾,在純樸的鄉下引發議論,希望政府再三思,但議員出席人數不足,待大會過半議員出席後,如獲議會支持,即可以雲林縣議會之名向行文監察院陳情,為雲林民眾發聲。
雲林縣議會今天進行縣政總質詢,雲林縣副議長蘇俊豪在雲林縣議會提案,指出大法官同婚釋憲「違憲」,議員王又民聲援。記者胡瑋芳/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