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和我是高中同學,高考落榜之後,我們一起外出打工,期間,我認識了我丈夫,並將我丈夫最好的哥們介紹給閨蜜,之後,我們各自建立了家庭。

婚後,雖然和閨蜜不能像婚前那般形影不離,但是,每週還是會有一次『家常便飯』的聚會。

幾天前,我帶著丈夫,孩子去閨蜜家蹭飯,閨蜜六歲女兒一句話,讓我大動肝火。事情是這樣的:閨蜜前段時間手機壞了。如今拿著一部新的手機。閨蜜女兒童言無忌,竟然當著大夥面,說手機是我丈夫送給閨蜜的。頓時大家的臉色都很難看。

我當時完全懵了。

要知道,我現在用的手機,已經四五年了,買的時候很便宜。好幾次,我都想換手機,丈夫則說,手機能打電話就行,就一直沒給我買。我的手機不是智能機。丈夫經常教導我:要省點錢,將來用錢的地方很多。

一向勤儉節約、省吃節用的丈夫,卻能慷慨的送閨蜜一部智慧型手機。

當時那種狀況,我不想撕破臉,當時閨蜜丈夫的臉色也很難看。

到家後,問丈夫怎麼回事?丈夫一開始說閨蜜的女兒瞎說,再後來,承認了手機是他送給閨蜜的。並強調,他和閨蜜之間是清白,只是覺得閨蜜一家平日裡在生活中幫了我們很多忙,所以,想趁機報答對方一下。

不覺得丈夫簡直是在狡辯嗎?閨蜜一家的生活條件和我們家相當,閨蜜一家的社會地位也和我們家相當,我就不知道閨蜜幾時在生活中幫了我們很多忙?因為,在這段友情裡,我們都是『禮尚往來』,根本不存在誰欠誰的。

我問丈夫,你是不是和我閨蜜之間做了見不得人的事?丈夫對此矢口否認。

丈夫明明出軌了,我卻苦於沒有證據,不能對他奈何。

想問,接下來的路該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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