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在農村,我十四歲那年,我的親生父親病逝了,然後我媽一個人帶著我跟兩個姐姐生活。

我兩個姐姐嫁人的時候,我也已經在讀大學了,這時候家裡就剩下我媽一個人。在我跟兩個姐姐的勸說下,我媽終於答應跟別人相親,再找一個老伴。

經人介紹我媽認識了鄰村的李叔,李叔的老伴很多年前就跟他離異了,他沒有子女,就一個人生活。也許是緣分到了,我媽與李叔相處了一段時間後就結了婚。

結婚之後我媽搬到了李叔家,我的兩個姐姐回娘家也是回李叔家,我大學放假也是回李叔家,就這樣我們與李叔成了一家人,李叔也就成了我們名義上的後爸。

李叔這個人不愛說話,但心眼也特別好,在我大姐二姐家需要幫助的時候,無論是出錢出力,他都會盡最大努力幫助她們,這一點讓我們娘三兒都很感動。

我在上大學時候交了女友,工作兩年後想結婚。可是女友家提出條件必須在市區買房子,不然不讓結婚。這可難倒了我,因為我媽供我上大學已經很不容易了,買房子的錢確是拿不出來。

李叔知道這件事後,竟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積蓄給了我,讓我買房子娶媳婦。我卻不忍收下李叔的錢。李叔說既然我跟你媽結婚了,那你就是我的兒子,給兒子花錢娶媳婦應該的,你就收下吧。

媽媽也示意讓我收下了李叔的錢,並讓我承諾將來把李叔當做生父一樣來孝順。我含淚點點頭答應,心裡也暗暗的發誓將來一定要報答李叔的恩情。

然而李叔家的鄰居們知道這件事後,就開始對我們家人指指點點,還嘲笑李叔是個傻瓜,自己攢了一輩子的錢,都給別人家孩子花了,還有的人傳言我媽是為了錢嫁給李叔的,面對這些流言蜚語我感到氣憤,而我媽跟李叔卻毫不在意。

我拿了李叔的錢付了房子的首付,給了媳婦家彩禮,終於與媳婦結了婚。婚後我找了朋友,一起合夥開了投資技術的個小公司。

經過我們的努力,公司逐步穩定,等到第五個年頭的時候,擴大了規模,招了一些新員工。當然這時候我們也掙到了一些錢,雖然不多,但是已經比從前好太多。

再趕上李叔生日的時候我跟媳婦商量想給李叔點什麼,我想給李叔買房子,讓他跟媽出來住。媳婦說買了房子,李叔出來人生地不熟的,怕是他跟媽都不喜歡出來住,要不就在家裡蓋個大點的新房子吧,然後再跟李叔買輛車,沒事的時候讓他帶著媽到處走走。

聽了媳婦的建議覺得非常不錯,於是就立即動手為李叔做了這兩件事。李叔看到我為他做的事情的時候,很是激動,看到周圍的鄰居時候,驕傲的說是我給他蓋的新房子,是我給他買的車。鄰居們這次誰也沒有再嘲笑李叔,反而表露了羨慕的表情,別提李叔有多開心了。

而對與我來說,李叔雖然是後爸,與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但是在這幾年相處之中我們之間產生的感情已經與親父子一般無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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