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報》報導,名嘴周玉蔻3年前指稱前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收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被高等法院判拘役50天,並繳納罸金5萬元。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收到判決書後,日前發出傳票,要周玉蔻近日到案執行繳交罸金,由於明天就是端午連假,周玉蔻應是端午過後向檢方報到。

周玉蔻。圖片來源:聯合報資料照片。

  依照實務經驗,繳納罸金並不用當事人親自到案,周玉蔻可委託他人代為繳納,但若拒絶繳納罸金,周玉蔻則必須入監。

  周玉蔻在2014年12月間,在個人網頁及電視政論節目上,喊話要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公開解釋競選連任時,有無非法收受頂新2億元獻金;馬英九認為遭抹黑,自訴控告周玉蔻涉嫌加重誹謗。

  法院一審判周玉蔻無罪,馬英九不服上訴高院後全案逆轉,高院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並繳納罸金5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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